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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义务教育今秋起试点学区制管理

2014年08月06日 14:55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日(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秋季学期,我省将优先在2013年已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市(区)启动学区制试点工作。到2015年秋季学期,将在2014年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评估认定的县(区)滚动开展学区制试点工作,待两批试点区域取得试点经验后在全省全面推开。省教育厅指出,尚未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可积极开展学区制实验工作。目前,相关试点工作方案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名词解释

  “学区制”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由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学校组成学区,在学区内通过创新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考核评估措施,搭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验,将通过顶层设计,统筹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在县域内创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学校联盟、实施集团化办学、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逐步实现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统筹协调发展,进而形成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的共生机制。

  学区制

  管理

  按照名校引领、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的原则组建

  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吸纳2-5所成员学校形成一个学区

  可以是中学与中学、小学与小学组建学区,也可以是一所中学与几所小学组建学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组建学区的审定工作

  将建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和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

  将建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以及学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记者任锦雯)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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