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中小学校长摘掉“官帽” 实行任期制
随着学校“去行政化”的政策逐步落实,清远中小学校长的“官帽”将陆续被摘掉。在建立符合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同时,清远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11日上午,清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清远市教育局局长林海龙等相关领导就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有关情况,向中央、境外及省市媒体记者进行了通报。
在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清远市通过取消中小学校及校长的行政级别,实现了学校的“去行政化”。通过实施以聘任制为核心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要求择优聘任校长。
据悉,新聘任的校长(含副校长)可采用年薪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校长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可连任,因工作需要可以调任;不胜任者,由聘任单位解聘,另行安排工作。
此外,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城镇小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农村小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需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高级中学和中职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其他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通过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的责权范围更加明晰,既可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筹,又可以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的人选,组建学校教育教学团队。
在实现“去行政化”之后,长期以来清远市中小学校长捧着的“铁饭碗”也将被打破。通过实行轮岗交流、绩效考核等制度,清远市中小学校长将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记者/赫鹏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