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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民办教师入户方案 须45岁以下连任教3年

2014年10月10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到,2014年度广州市民办教师入户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今年将有70个入户指标,民办教师入户准入年龄设置在45周岁以下,采取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办法择优入户。

  共70个指标按分择优入户

  据统计, 广州市目前有民办学校教师4万多人,占全市教师总数35.4%。

  根据方案,申请入户基本条件包括: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广州市民办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技工学校教师可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遴选范围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等区,不包括增城区和从化区。

  据悉,此次分配70个入户指标给民办学校教师。为此,将建立广州市民办教师入户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民办学校教师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具体包括学历、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在广州市民办学校从教年限、获得县级市以上政府部门荣誉或称号以及是否夫妻双方均为民办学校教师这五项指标。

  申请人指标累计积分达到60分(不包括夫妻双方均为民办教师的加分)方可提出入户申请。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序情况择优准予入户。

  夫妻均为民办教师可加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在广州市民办学校工作,且均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方案规定由分数高的一方申请,给予加30分,另外一方作为家属,将资料附在申请人资料中。

  如果申请成功,家属及未成年子女根据有关政策办理随迁。如遇积分排名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从教年限长短、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学历高低、是否持有学位证书进行确定。(刘晓星)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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