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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撤销论文抄袭博士学位被指太简单粗暴(图)

2015年01月19日 10: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北京大学近日宣布,该校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此事迅速成为热点新闻。可令人稍感意外的是,北大严惩学术不端的行动并未得到舆论一致点赞。

  最早举报于艳茹论文存在抄袭的《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回应说,对于艳茹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陈力丹的回应再次把这一事件的舆论热度推向新的高度。据中青舆情监测室对北大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这一教育热点新闻的监测发现,舆论场上,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对此关注度高,占到83.8%;纸质媒体、门户网站等只占15.1%。

  陈力丹教授说,他的意见是以北大以往处理抄袭事件和中国目前的道德环境与境外较好道德环境的比较作为参照的,因为北大教授王某抄袭外国人10万字作为自己著作,受到的处理是撤销博导资格,教授照当。“而现在这位北大的博士生抄了几千字,撤销她的博士学位意味着她什么都没有了,相比之下,考虑到当事人还年轻,应该给出路。”

  陈力丹认为,若整个社会道德环境比较好,大家都遵守道德规范的情况下,对违规者严厉处罚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眼前,我们道德环境整体不大好,“大偷”不受处罚,“小偷”却被逼到死地,结果有失公平、公正。

  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发现,和陈力丹教授持有相似观点的网友达24.5%,另有36.8%的网友认为这是学术大环境使然。

  “北大应当慎重考虑,这样处理太简单粗暴!”网友“静琰”直接为“于博士”鸣不平。

  也有网友支持北大。“论文抄袭、学术造假已成为痼疾。北大对于艳茹博士论文抄袭一事经过5个月调查,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撤销其博士学位,应该拍手叫好。”名为“雨之时评”的网友说,造假者付出代价是应有之义,“零容忍”不好吗?

  对此,社会文化评论员凌国华反驳说,学术生态问题重重,学术丑闻一再冲击正道人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方式只能扬汤止沸,撤销博士学位容易,净化学术生态不易。

  中国教育新闻网也发文说,要想真正净化学术生态,刹住学术抄袭之风,关键是要对现行的学术不端鉴定机制进行改革。当相关举报出现以后,要改变目前由大学或学术机构内部调查并给出处罚意见的做法,应该把调查鉴定的权力转移到权威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南开大学传播学系陈鹏副教授表示,在国外,导师要负连带责任。在中国目前导师对申请学位过程中发表的论文并不一定承担责任,应该有一种机制,来保障导师对学生的责任。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有7.9%的网友要求追究相关导师的责任。其中“回首渡客”网友说,“导师不被处理,就不是于艳茹抄袭事件的最终结果”。另一名叫“曰若不敏”者则诘问说,“导师、答辩组的责任呢?”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补个人诚信短板的同时,国家也应该早日建立起学术规范制度,让学术监督和惩戒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唯有如此,浮躁的学风及学术泡沫才有可能得到根本的遏制,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才能得以恢复与维护。(李剑平)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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