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高三学生因家庭原因想自己挣钱 实施抢劫获刑

2015年04月02日 09:3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因家庭原因想通过自己的“本事”挣钱,一名高三学生竟然一时起意实施抢劫。日前,临泉县法院人性执法,通过判处缓刑,让这名误入歧途的学生有了参加高考的机会。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一天。当天晚上,在临泉县某镇一巷子内,被告人张飞(化名)用手掐住被害人路某的脖子,索要钱包和手机后,骑着电瓶车逃离。

  被抢钱包内有现金120元;经临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1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抢手机发还被害人。被告人张飞的亲属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鉴于上述情况,合议庭借鉴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方式,加强庭审教育,安抚被告人的心理,端正其心态,让其感受到来自法院的温情及关怀,使其在最大程度上真心认罪悔过。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张飞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结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诱因、情节、认罪悔罪、赔偿并得到谅解以及即将参加高考等因素,法院对被告人张飞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张飞悔恨不已,感谢法院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回报社会,不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 (颍州晚报 作者: 徐风光 通讯员 孙媛媛)

【编辑:孙静波】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