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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全家腐、全家赌等家庭型犯罪日增 凸显家风培育缺位(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5月06日 08:48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

  一位半月谈记者的故乡是湖南省一个有着近千年历史的村庄,30年前,淳朴、勤劳、与人为善、励志向上是这里民风的主要特征。辛勤耕作被视作本分,偷摸拐骗被视为耻辱,多数村民教育子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好好读书、清白做人”。每逢夏天,外乡人挑着货物经过,特意选在这里歇脚,坐在水井边跟洗衣裳的村民聊天,接受村民们递过来的莲蓬,喝上一瓢甘甜的井水,或者一碗清香的热茶。很多老百姓家里,都备有两三个专为乞丐准备的饭碗,等乞丐来到家门前,就盛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饭菜,让他们坐在堂屋吃。

  然而,大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这里的风气悄然改变。村里越来越多的人去珠三角一带务工,一部分人被“花花世界”所吸引,走上了偷摸拐骗的道路。他们带回录像机,也带回色情碟片,吸引村里一些少年沉湎其中;他们带回外面赚钱容易的“传奇故事”,冲击着村民读书至上、清白做人的价值观。一批村民在他们的影响下,让小孩不要再读书,直接外出“挣快钱”。他们带回的麻将机、诈金花,也改变了村民勤劳耕作的习惯,部分未成年人染上赌博恶习。

  如今,这位记者的故乡正面临从未有过的凋敝。这种凋敝不仅仅是青壮年大量外出而导致的人气萧条,更是乡村道德一再滑坡的精神颓败。村民之间有了争执往往用暴力解决,谁家拳头硬,谁家话管用。为了一些蝇头小利,村民甚至能打得头破血流。有知识的家庭、懂礼节的家庭,不再是村里最受尊重的群体;谁家楼房盖得高、谁家轿车高档、谁家挣钱多,成为不少村民教育孩子学习的榜样。

  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孙元明长期关注农村社会治理和乡村道德建设。他分析说,在商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浪潮冲击下,传统农村社会出现乡土民风断裂问题,这是乡村道德、村社经济、农村社会治理等各种因素交织作用后的结果。一旦金钱成为城乡社会所追求的普遍价值,就会无限制地刺激人们的物质欲念,而人的欲念如果得不到合理遏制,就可能引发整个社会的疯狂,造成世风的衰败。

  道德与法律携手,护佑好家风,带动好世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王雅教授表示:“好家风是好世风的基础和前提,需要从每个家庭、每个人自身做起。诚如《大学》所言:一家仁,一国兴仁。”

  在江西省法制办工作的冯跃认为,家长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无论世风如何,都应当正确判断哪股风是符合时代潮流应传递给孩子的,哪股风是应该摒弃不应传递给孩子的,这样才能给孩子固本强基。

  潘允康分析,就家庭层面来说,不能因为社会上有不正之风,就放弃对孩子正能量的传播和影响;就学校层面来说,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在小学阶段完全可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定期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讲座;就社会层面来说,要规范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升培训质量。“三者优势互补,织成网,形成合力,终能重塑家风,扭转世风。”

  “在家庭伦理、基本队伍、教材开发、服务载体等方面,也要加大力度。”关颖呼吁,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和研究团队;实施全国统一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工程,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者资格认定制度;教材和产品开发要着力于家庭教育基本问题和家长基本职责;强化面向大众的硬件投入,搭建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平台。

  改善家庭风尚和社会风气,光靠社会舆论、宣传教化、公共谴责及个体内省是不够的,缺乏确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还需要法治的跟进与保障。作为社会治理和社会规范的两种基本模式,法治与德治应双管齐下,相辅互补。

  邓小平曾反复讲:“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专家认为,脱离制度和法治的力量,仅靠道德约束和软性引导,很难保证人心向善,实现对人性的匡扶和矫正,尤其在当下金钱欲望躁动的社会转型期。

  事实上,一部分道德完全可以转化、上升为制度和法律,良法无不具有道德性。例如,民法中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刑法中关于制止邪恶、保护善良的各项规范;社会立法中体现人道和仁爱的福利法等,都因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符合人类道德要求,而拥有坚韧的生命力。一旦道德上升为法律或转化为法律化的德,法律的属性就使之与原本意义上的德有了形式和本质的区别,也获得了某种制度的强制效力。

  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陈延斌教授认为,传统家训在论及治家教子时,有不少都强调了“奖惩结合、情法并用”的方法。宋代以来的家训中几乎都列有惩罚的条规,不少还把家训与家规、家法、族规结合起来。“宗法社会中家规、族法不仅具有道德的劝喻性,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使家庭道德的教育和实施能够取得成效。”

  江苏南京市高淳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刘建军告诉记者,他是高淳区小花村人,这里的刘姓人氏多是唐代大诗人刘禹锡的后裔。去年,刘氏家族在时隔88年后,完成了第16次续修家谱的任务,在祖先确定的22条家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成10条家规。“好的家风肯定需要道德和法律的双支撑。”刘建军认为,祖先定下的家规,都是参照当时的法规条文和道德标准制定的,触犯家规就很容易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孩子如果不诚实、不守信、不勤劳,习以为常后,长大后触犯法律的几率就会增加。”

  当前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亟待把现代法治精神和理念融入道德建设中,培育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顾益康表示,在社会生活中凡是符合道德的善行总得到褒扬,坏的行为受到惩戒,失德者总是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那么,良好的家风和民风就会在人们心中深深扎根。 (本篇参与采写记者:周润健 范春生 朱旭东 周楠 李美娟 张颖 王菲菲 赵叶苹 张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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