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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业自治”能走多远?(2)

2011年08月15日 08:39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来的物业公司管理得太差,我们业主的地位得不到体现。”湖光山色小区居民王秀珍告诉记者,由于物业公司对一些合同里的条款没有落实,公共部位收益也没有相关的账目可查,小区成立业委会把原来的物业公司给“开”了。

  自治管理变化大获居民支持

  “自己做主容易发现和解决问题,不会糊弄了事。现在大院漂亮多了,对得起‘幸福家园’这个名字。”现已改名为“向阳红”幸福家园的小区居民赵女士在娱乐室里一边打牌一边说,大部分居民对自治管理都很支持。

  今年实行物业自治管理后,“向阳红”小区成立了“自治管理办公室”,由居民自主管理小区。幸福家园不见了原来的脏乱差,车辆停放有序,绿化整齐美观,健身器材一应俱全,引得周边居民也频频“光顾”。

  “我们探索的这种物业自治管理,最初是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出面协调,选择小区里的当家人,组织住户自己参与管理小区物业。”周秀公告诉记者,他们遵从“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个自治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通过选举产生,并且建立相应的基层党组织。“我们有自己的物业管理制度,由选出的代表组织全体居民参与物业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早在2005年青岛就出现了类似的小区物业自治,“首吃螃蟹”的是宁夏路街道镇江路44号楼院。小区7名老党员老干部组成了楼院自主协商管理委员会,组织全体居民自主管理物业,这一自治就是6年。家住该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小区的治安和保洁工作都做得很好,大家相处也非常和睦,住在这里每天都很舒心。

  湖光山色小区在辞退原物业公司后,由业主委员会肩负起小区物业管理的任务,虽然物业自治管理只有一个月,但社区环境已经有了不小的改观。小区人工湖水波荡漾,一群野鸭正悠闲嬉戏。“以前湖里有不少垃圾,自治以后大家都出力,这湖里的垃圾就是居民主动清理的。”湖边纳凉的苏先生表示,现在比以前的环境要好不少。

  居民能否“我的家园我做主”

  物业自治管理,最重要的是居民自主进行小区管理。那么,这些先行先试的自治小区是怎样运作的?居民是否真正实现了“我的家园我做主”?

  在“向阳红”幸福家园自治管理办公室,“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标语贴在显眼位置。据了解,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楼院的居民,通过自荐和推荐,张榜后由居民选举产生。办公室设立了治安巡防、环境清洁、车辆管理3个自治小组,雇佣院内失业、退休居民参与小区管理。“我们的资金来源,一是按照户型收取的物业费,二是新划定车位的停车费用。”周秀公介绍说,社区物业维护的费用,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办公室人员每月的少量补贴,都会从这笔资金中支出。自治管理办公室建立了收费公开、事务公开、制度公开的机制,成立了财务督察小组,做到办事透明、财务透明。

  相比之下,现代小区推行自治管理,更需要业主们的共同努力。“在街道办和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今年小区依法成立了由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湖光山色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广瑞告诉记者,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业主自治管理办法》,依照办法成立了社区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自己选聘有资质有经验的人员组成物业管理团队,由这些管理人员对小区进行管理。”李广瑞表示,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以及社区公共部位收益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将用于管理人员工资的发放和小区物业维护,收支透明管理。小区还设立了监事会,在居民中选择德高望重者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察督促,以限制业委会的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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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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