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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业自治”能走多远?(3)

2011年08月15日 08:39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们选出能为我们说话的代表,由他们来组织管理,有什么决定需要征求大家的意见。这样就能充分体现我们广大业主的意愿。”湖光山色小区一位居民如此表示。

  周秀公认为,物业自治管理最大的优势就是把管理权归还到了居民手里,拉近了管理方和居民的距离,减少了小区居民的抵触情绪,管理起来也更加容易。

  推动物业管理更加规范专业

  尽管居民自主管理物业确实有一些优势,实行的小区也都信心满满,但是想要长久发展仍有不少困难。

  “目前城市小区管理一般是有物业公司参与的,业主自主管理,实行物业自治是一种比较新颖的物业模式。”中国海洋大学法学教授胡家强表示,物业自治还只是个别现象,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一些小区也有过尝试,但往往败多成少,全面推广还为时尚早。

  记者调查发现,镇江路44号的物业自治能够坚持下来,更多的是靠老党员们的奉献精神,有他们的“以点带面”才形成了自觉爱护社区的氛围。这种方法效果虽好,但要推而广之的确有难度。由于缺乏成功的范本和经验,自治小区多是靠少量的经验摸索前行。

  “物业管理是一项费力不一定讨好的活,因此需要一批有责任心又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代表很重要,但只凭‘有人干’缺政策还是不行。”李广瑞说,湖光山色业主委员会没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和税收方面没有政策支持,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仍然有些“伸不开拳脚”。

  胡家强表示,虽然我国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为物业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但是相关制度仍然有待完善。

  “我觉得自治最重要的是公开透明。管理的负责人一定得是民主选举的,账目必须及时公开。”湖光山色居民蒋先生认为,制度是否健全是关系到自治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小区管理由传统单一的管理模式向多元化模式转变,势必带来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依据、范围和物业服务标准的变化。物业公司需要改变思维和工作模式,变 ‘管理者’为 ‘服务者’。”青岛铭千物业公司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自治的出现给物业公司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他们的未来发展带来启示。

  在“向阳红”幸福家园,管理人员会帮助80岁以上的老人理发,给居民代办退休认证,定期举办文娱活动,这些已经走出了单纯物业自治的范畴。在业内人士看来,不可能全部小区都实行物业自治,但是这种全新的模式却可以推动社区物业管理日益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从而推进整个城市的文明建设。(记者 邹吉宏 王凯 实习生 黄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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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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