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需要更多“事后监管”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与后期服务之间的衔接问题。但专家认为,住房质量和物业服务纠纷频出与部分企业自身不重视品牌建设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小区往往在名称上被刻意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区分开,楼盘质量、物业服务水平与企业品牌形象之间使人觉得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造成这些企业忽视对房屋交付后的质量保障和服务跟进。
因此,加大对这些企业的“事后监管”,并将之与企业品牌结合起来,是促进企业形成提升品牌信誉的内生动力。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缺乏透明性是房地产质量和物业服务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购房者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信息不对称。“应该及时公布开发商、物业公司与新建小区的信息,让市场自发去监管他们的行为。”
此外,购房者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三方之间的信任感难以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交流渠道和良好的互动机制对化解房地产纠纷至关重要。
程道平等专家建议,可以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物业公司进行信誉度或纠纷率进行排行,并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公众监督的方式促进这些企业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从而更加重视品牌建设。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公司的监管,促进行业内诚信自律机制的建立,如在进行土地招拍挂时,将房地产企业的信誉纳入综合考量等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道门槛,并用更多“事后监管”的举措规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行为。(记者 任腾霄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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