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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贷款利率放开与高利贷关系 还需央行出解释

2013年07月24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谈贷款利率放开与高利贷关系还需央行出解释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24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中新网 张龙云 摄

  中新网7月24日电 央行近日通知决定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通知还规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对此,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应该是指基准利率的4倍以下。

  杨再平认为,这一点以后还得要央行有一个解释,原有规定基准利率的4倍以上是不允许超过的,超过就是高利贷,包括民间借贷对这个也有限制的,不能放高利贷,放高利贷是违法的,现在说的上限放开,应该是指的4倍以下。因为人民银行没有这个权利,把关于高利贷的这一条能废除。

  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贷行为不予保护”。对此,有分析认为,暂且应该不会有正规公司“铤而走险”,但是随着利率下限的取消,未来的趋势可能是没有银行基准利率一说,这将会让未来的法律执行层面“稍显尴尬”。

  针对这一问题杨再平表示,贷款利率下限取消以后,在竞争方面,它的有序竞争和银行自身的把握,就是金融机构自己要有一个权衡,在一般商业中都有反倾销,金融机构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来卖东西,甚至低于成本加一个平均利润卖东西,那都是不可取的,这个恐怕是要注意的。 (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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