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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人虚开增值税5.2亿被判无期

2013年11月20日 10: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温州商人林春平因虚开增值税5.2亿被判无期

  本报讯 (记者贺涵甫 实习生 吴超)浙江商人林春平曾在去年因宣称“收购美国银行”而名噪一时,随后被发现这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昨天,林春平站上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其被指控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温州市中院当庭宣判林春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名:虚开增值税发票

  庭审现场,“美国银行家”林春平戴着黑框眼镜,剪了个平头,站在被告席前,低声地回答着问话。

  法院审理查明,林春平在经营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分别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2011年、2012年期间,林春平借用该五家公司的名义,用虚开的抵扣税款发票用作进项抵扣税款,对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单位,而为自己牟取利益。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林春平指使员工被告人从事相关虚开环节,从而向全国各地315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66份,价税合计金额为5.2亿余元,税额7600多万元。

  之后,为弥补进项抵扣,在2011年8月至9月期间,林春平指使员工被告人胡某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虚构农产品收购事宜,并虚开增值税销项专用发票给自己控制下的另外两家公司,从而向税务部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抵纳税款合计为720多万元。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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