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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用市场机制发现信托的价格

2014年02月11日 10: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透过“深圳1号文”解读信托业的2014

  建立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 参与跨境产品交易——专访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

  -本报记者 徐天晓

  刚刚过去的2013年,信托业承受了受托资产规模增速下降、风险事件迭出的压力;已经到来的2014年,信托业的“刚性兑付”又成热门话题。在制度红利日益微薄的今天,信托业如何治愈行业痼疾,闯出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亟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信托业的加紧探索。

  近日,深圳市政府以“一号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深圳市金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金改文件中罕见的对信托业提出了多措并举的发展规划,对信托业创新给出了很大的扶持力度。结合“深圳一号文”,本报记者对话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通过信托高管视角解读信托业2014年发展策略。

  在吴庆斌看来,“深圳一号文”极具前瞻性,也指出了信托业的未来改革侧重点:建立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更好的履行受托人职责,并在中国金融市场建立完善的金融产品风险定价机制,为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提供合理有效的参照物;信托公司参与跨境及准跨境产品的交易得以逐渐全球化配置金融资源,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并充分借力境外成熟金融市场的经验及资源,推动国内金融市场及实体经济发展;信托公司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参与公益事业及资产证券化创新试点,对于深入挖掘信托机制应有的作用,进一步探索以市场手段合理配置资源从而解决现实问题,具有战略意义。

  通过交易市场修正

  信托的风险-收益曲线

  今年以来,部分信托项目的兑付风波使得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得到了更高层次的关注。在吴庆斌看来,“深圳1号文”中提出要“完善金融资产市场化定价基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其中专门指出要“探索建立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对打破刚性兑付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吴庆斌认为:“我国当前金融体系的一个重大问题在于没有形成合理的风险-收益曲线作为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参照物。对信托业来讲,在刚性兑付的条件下,可以认为当前信托业的风险收益曲线中,其无风险收益率高达10%左右,产生这一现象的核心因素是信托产品无交易市场,缺少一种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而如果信托受益权转让这一平台能够建立的话,那对信托公司有两点意义:一是只有相对标准化的产品才能够进入这一市场进行交易,通过科学的行业标准的建立与推广,倒逼信托公司改善项目的尽职调查、完善自身的信息披露,形成一种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使自己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将受托职责做到最好,并带动信托公司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第二是通过交易市场发现价格,从而形成相对完善的定价机制,使资金能够通过交易市场得到更优的配置。

  吴庆斌指出,要建立市场发现价格的这种机制,还一定要引进评级机制,通过评级形成资产的定价基础。“那些信息披露充分、信用结构较好的信托产品便可以获得较高的评级,而做的不好的则只能获得较低的评级,如果产品的风险发生变化,那就重新进行定价。有了这样的定价基础之后,再让市场去发现价格,这就充分打造了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也就回归了‘完善金融资产市场化定价基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主题,刚性兑付等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信托提前“出海”

  助力产品升级

  虽然目前我国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0万亿元,已成为第二大金融门类,但是由于我国金融业的管制,信托公司能够尝试境外投资的额度仍很少,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数据,目前国内仅有8家信托公司获QDII额度共计56亿美元(截止到2014年1月27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亟需“体验”国际市场,以期为未来参与开放竞争做好准备。

  “深圳一号文”指出,“积极研究基金产品、私募股权产品、信托等金融资产的跨境交易,扩大资本项下资金境内外投资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圳前海,信托产品提前“出海”已成为可能。

  吴庆斌表示:“对信托来说,做到跨境交易以后,我们的信托产品便可以进入我国香港的市场。香港市场是一个相对理性的市场,我们可以通过香港市场的资金使内地市场的投资人更加成熟,把比较理性的资金引导到国内来支持国内的经济建设,也能带动内地已经扭曲的收益率曲线向正常水平回归。”

  此外,在吴庆斌看来,“深圳1号文”中关于“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内跨市场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基于国际指数、债券等的ETF产品”的规定对信托亦有很积极的意义。

  “信托公司当前发行的金融产品,如单一与集合信托计划,仍然停留于针对指定项目的类信贷融资,而未来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基于控制风险还是谋求收益的动机——毫无疑问应该是基于资产配置的对冲基金类业务。而目前内地的对冲工具非常少,但是在国际市场上则非常丰富,如果信托公司可以从前海去境外采购产品,然后对我们的集合信托做一些配置,那我们产品的配置水平则可以得到很大的提升。”

  “如果深圳跨境跟踪产品能够落地,使得资金可以在不出境的条件下即可间接利用国外市场的金融工具配置资源,信托资金不用出境就可以做一些全球化资产配置,就推动信托公司由原来单一的信贷类项目逐渐向更高层次的组合投资业务转变。当资本市场开放的时候,信托公司的技术团队已经打造出来,也就有资本参与国际竞争了。”吴庆斌认为。

  “深圳一号文”此次提出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也将成为信托公司的重大机遇。

  根据建行与波士顿咨询针对我国市场的财富报告,我国的高净值人群中的资产有14%配置在离岸资产上,而且净值越高的客户对离岸资产的配置需求越高、配置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当前国内的离岸资产配置渠道却十分有限,有相当数量的投资人在通过一些“灰色通道”投资离岸资产。与其如此,不如加大力度建设我国的离岸资产配置体系,谋求财富增值与各方共赢的方法。

  潜力巨大的新领域:

  公益事业+资产证券化

  “深圳一号文”中多次提出的公益信托试点及资产证券化创新试点,如能争取到较大政策空间,对信托业的意义也十分深远。

  “中国的公益市场未来的发展需要去行政化,信托既有投资又有托管功能,实际上是实现公益活动市场化的最有效手段,公益的市场非常巨大,如果信托公司能够从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对提升行业形象也有很大促进意义”,吴庆斌表示。

  对于资产证券化创新试点,“深圳一号文”提出“通过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专项计划’双SPV(特殊目的公司)结构,实现信贷资产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交易所市场。”

  “当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仍然是一个审批发行的市场,同时资产证券化产品仍然主要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流通,风险并未脱离银行体系。‘深圳一号文’里提到的‘争取资产证券化专项试点额度,探索引入公开发行、集中交易制度,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纳入常规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实际已经点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的核心,即通过市场化手段,让社会主体都参与,使风险真正脱离银行。”吴庆斌认为。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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