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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卫: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监管体系须及时完善

2014年03月05日 10:04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近几年,我国金融制度从建立多元化的、富有竞争力的金融体系,到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不少人认为,金融体系下一步的实质性改革,必须以意识到金融运行中现存的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为前提,才能针对性进行改善。尤其是随着各类影子金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出现及快速发展,令金融行业繁荣的同时也衍生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谢卫分析,最近几年,金融产品约定收益率已成为常态,从信托产品开始,到现在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产品,比拼约定的收益率成为行业间竞争的主要手段。但这是不符合金融市场规定的,难以持久,并会改变民众对金融产品的预期,影响下一步金融改革的进行,所以必须对此有所改变。

  另外,先行的分业监管体制随着当前金融业态的日益丰富,特别是超越分业监管边界的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使得监管当局必须完善监管体系,做到跨行业无缝监管。谢卫建议,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上设立更精干和权威的议事机构。各监管当局要强化监管责任,特别是对跨业经营的金融行为,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求得共识和统一的监管标准。地方政府要对自己批准的准金融机构负责,确保地方金融的稳定,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

  而面对有些地方政府把民间金融作为补充地方经济资金不足渠道的问题,谢卫强调,一些诸如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的准金融机构常常偏离了自身的业务范围,为获取高收益介入借贷两端,从而放大了风险。加之一些公职人员和银行职员参与民间融资,网络借贷的兴起都增加了监管上新的困难,所以各监管当局应积极应对,及时甄别和作出回应,对符合发展方向的创新行为,及伪创新或借创新之名实质逃避监管的行为要区别对待,给予政策上的指引。

  目前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已经对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作了明确的部署,金融系统应当继续凝聚共识,破除现存的一些浮躁和乱象的行为。针对金融生态出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加强风险教育,推动行业自律,不断地总结和警示风险是监管部门必须持续加强的一项工作。这种风险教育既要面向普通投资者,也需要面向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因为只有后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了,才能从源头上保证良好的金融秩序,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作用。张末冬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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