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债违约不是中国“贝尔斯登时刻”
先是贝尔斯登倒闭,然后是雷曼倒闭,接着是连锁反应……
美国次贷危机如此演进,中国也会重蹈覆辙?
近期,关于超日债违约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认为,这是中国的“贝尔斯登时刻”。
这是深刻的洞察,还是耸听的危言?
先看中国的所谓“贝尔斯登”———ST超日。3月7日,这家民营小公司做了一件足以载入中国债市“史册”的事情,违约。是的,违约!
确实有点石破惊天。不过,也算不上大事,就是到期该支付的8980万元利息,这回难以全额兑付,只能支付
400万元。虽说数额不大,意义却不小。大家都把这事高度评价为“中国债券市场首例实质性违约事件”。此前,确实没谁敢干或者干成过这事。
何以一家小公司的利息违约,就被说成是中国的“贝尔斯登时刻”?
也不怪人家过度联想。到今年1月底,中国企业债规模已达8.7万亿元人民币,2007年底这一数字还只是80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3万亿元。
如果,真的只是如果,超日债违约,引发市场恐慌,甚至蔓延到信托市场,让那些享受低风险高收益的资金大举逃离,由于这些信托产品多为地方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所用,于是,这一下,楼市泡沫被刺破,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开始蔓延……也是,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系统性风险吗,想想都害怕。
会发生吗?当然不会。
凭什么这么肯定?因为超日债违约,本就不是中国的“贝尔斯登时刻”。
有这么几个理由:超日债违约的仅仅是利息,没说本金不还。
超日债违约已有预警,市场早有预期,并非突发事件。其实,真正能给市场带来重创、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总是那些突发金融事件。
超日债只是一家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虽然超日债违约,会让民企或有民企背景的企业发债面临更高风险溢价,也会大大增加民企发债难度,但毕竟民企背景的企业债在全部企业债中占比不大。民企背景债券之外,占比极大的国企背景债券,以及地方债,总体上是安全的。企业债市场不会因为超日债违约而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超日债违约是一次有准备的违约,市场能够承受。之所以说是有准备,是因为此次违约之前,市场预期的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政府,未再施以援手。这说明,地方政府并不认为超日债违约,会引发局部性或系统性风险。或者说,超日债违约后的各种应对预案,有关方面早已制定,成竹在胸。
打破刚性兑付是艰难的,让超日债违约又是智慧的。刚性兑付总不打破,原有的信用品种定价体系就难打破,违约率和违约损失就无人关注,投资者就总难长大,金融市场也不会成熟;让超日债在有预期、有准备中违约,不仅可以及早警示市场,提高投资人风险意识,也为今后低等级信用资产违约常态化,做好铺垫。
可见,超日债违约,不仅不是中国的“贝尔斯登时刻”,恰恰是中国金融市场变革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