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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风险不断暴露 监管逐步明朗

2014年04月15日 10:43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不能因为其发展不成熟就让它自由放任,而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功能监管上,应进行审慎监管、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在机构监管上,亟须进行监管的是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生力军,P2P行业在2013年可谓出手极快,成长迅猛,并被视为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的有效途径。数据显示,P2P行业去年全年总成交量为1058亿元,较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无疑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平台总量也一度达到800多家。不少业内人士对其发展抱有很大的希望,认为网络借贷是一种借助互联网技术“阳光化”了的民间借贷,其将会使借贷流程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为一直以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渠道,发展空间非常大。

  不过,在整个行业高速发展一年之后,网络借贷也在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上暴露出一些问题,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积聚的地方。近期,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有媒体表示,业内老牌机构宜信有巨额贷款坏账的消息,虽然宜信方面很快进行了辟谣,表示正在跟进处理,但也让投资者在“政策不明朗、风险渐暴露”的大环境下对P2P行业表示担忧。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随着近半年来不断有企业主跑路,外加监管部门多次对风险进行警示,作为链条最下游的个人,他已经开始考虑撤资。这位投资者表示:“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几十万元投进去还是很提心吊胆的。我可没那么大的胆子,在市场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还去趟浑水。”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P2P平台跑路共75家,2014年初的一个月里也有10家之多。在对比几项数据之后可以发现,对P2P行业的评价,可谓“野蛮生长”,但却很难称得上“成熟”。其参与者良莠不齐,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个别企业利用创新模式去行欺诈骗钱之事,也有不少公司经营能力不足,对P2P的风险在意识和防控手段上都很薄弱,往往导致经营失败,最终倒闭。

  除上述风险之外,一些P2P平台还将自身信息中介的角色变为资金的中介。纵观已经出现问题的案例,业内人士呼吁必须对多对多、资金池、金额和期限错配等高风险业务模式进行规范,建立监管体系,防范风险的传导。

  此前就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14年P2P行业将在不断升温的过程中出现行业洗牌,一部分风控能力较弱的企业面临倒闭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就当下国内P2P行业仍处于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三无”状态,一些正规P2P公司也开始呼吁,应尽快明确P2P的主管机构与监管部门,设立准入条件和监管细则,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可防止消费者因个别企业“浑水摸鱼”而对P2P行业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也可避免监管部门在风险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实行“一刀切”。

  另外,高收益必然对应高风险,这在金融领域应该是常识,很多人却将之忽视。大部分人对风险的感知比较弱,不少金融机构对风险方面的信息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提示作用。这一点不仅是对网络贷款而言,之前几款货币型基金的网络宣传都受到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互联网公司忽视金融生态的规律和风险,盲目夸大宣传。

  被寄予厚望的互联网金融到底能否弥补传统金融在很多地方的不足,不仅要依赖其创新驱动力,在产品和服务上覆盖更多的人群;更重要的是,怎样在风控这一层面上把好关,在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行业自律甚至外部监管上都做足文章,由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基本利益,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行业的繁荣。当下,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态度比较一致,那就是对处在其中的从业机构必须实行必要的监管,不留监管空白。同时,也不应管得过死,防止创新被抑制。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论坛上表示,按照国务院最近决定,为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规范和监管,监管部门之间大致做了分工。国务院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P2P行业的发展,似乎开始走上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位P2P行业从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整个经济处在下行阶段,加之杭州、南京等地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所以更要严防在此周期中民间借贷所带来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确有不少企业在房地产上有项目,整个行业现在也在密切关注事情的走势,风险一定要控制住。”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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