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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保险:租房客损坏家当 保险负责赔偿?

2014年06月11日 14:28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家住滨海新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我有一套在大学城附近的房子,租给了附近的学生,但上周由于学生们使用不当,导致洗衣机出现故障,自来水倒灌进屋,房间的木地板和一些家具被泡坏,直接报废了。学生们又赔不起,我的损失该怎么办?”

  记者发现,近来诸多险企正是抓住这一商机,纷纷推出房屋出租保险。“每年只要花100元,租房后的纠纷可由保险公司承担。”某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到:我们推出的“租房保险”,一方面为房屋的出租方提供财产、租金损失保障及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障;另一方面也为房屋的承租人则提供室内财产、搬家损失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而另一家财险公司业务员则表示,公司推出的“房屋出租型基本保障”包括了房屋本体、房屋装修以及室内财产等三大项,甚至床上用品都在保障范围之内。保障范围中明确了,房屋装修指地板、水暖、气暖、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房屋装修附属设备。“根据保障范围不同,保费在100元至300元之间,保障期限为1年,投保者可以获得2万-10万元赔偿。”

  “根据以往理赔记录,发生的设施事故主要集中在水管或煤气管道破裂而造成的损失上。”人保财险理赔部经理建议,对于房屋出租人士来说,推荐投保室内财产及盗抢、管道破裂、水渍造成的损失。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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