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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实施巨灾保险 每人每次最高赔10万

2014年07月10日 11:15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证券时报记者 曾炎鑫

  深圳市政府昨日宣布,深圳巨灾保险从6月1日起已进入实施阶段,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巨灾保险的城市,合作方人保财险也因此揽下全国首单合约的3600万元保费。据了解,人保财险将为全体在深人员提供涵盖15种灾害、每人每次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的巨灾保险。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表示,该局已与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签订《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深圳市政府每年以财政资金3600万元向人保财险购买巨灾保险,并已于6月1日起进入了实施阶段。

  作为本次深圳巨灾保险唯一合作方,人保财险将为全体在深人员提供巨灾保险,即除深圳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以外,还包括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和务工的各类人员。此外,该巨灾保险的保障灾种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以及由上述15种灾害引发的核事故风险,这是一个多灾种方案。

  根据协议,深圳巨灾保险的救助项目为因上述15种灾害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考虑到深圳市可能存在核安全问题,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严重事故,人保财险还将承担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由此简单计算,人保财险在深圳的巨灾保险理赔上限合计为25亿元。

  深圳金融办副主任肖志家表示,3600万元只是巨灾保险的第一年保费,该费用将根据每年的实际赔付情况有所变动。

  尽管目前只和人保财险展开合作,但肖志家称,希望其他保险公司也能积极参与,未来会尝试和更多保险公司合作。

  此外,深圳市政府还将建立巨灾基金,用于承担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赔付限额之上的赔付。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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