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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硬币的“两面”

2014年07月11日 09:53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李文龙实习生徐成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热潮中,从民间借贷领域脱胎而来的P2P网络借贷,借助互联网技术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在显示出较大潜力的同时,也因缺乏监管而使整个行业发展良莠不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平台成立数量的与日剧增,一边却是跑路和倒闭的消息不绝于耳,硬币的“两面性”开始显现。

  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4年5月份,网贷平台数已达到804家。P2P网贷是民间金融互联网化、阳光化的典型模式,且由于当前小微企业有着巨大而分散的融资需求,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全部覆盖,因此P2P行业客观上有着较大的市场潜力。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P2P平台采用的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即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促成资金借贷双方的对接,在线下进行借款人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然后再在线上实现资金划转,不过也有拍拍贷等网贷平台完全采取线上模式的。

  “一些P2P企业在投资端提供担保,有的甚至做资金池,在借款端通过线下的方式去获取借款人信息和进行风控,目标和对象都是以小企业为主。”拍拍贷首席执行官张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拍拍贷的不同之处在于都是通过线上的方式获取普通消费人群的信息,单笔借贷金额比较小,资金大约在几千元,风险控制通过线上大数据的方式完成,然后在投资者端没有资金池和本息承诺,属于纯粹的P2P方式。

  由于许多P2P平台从互联网企业演变而来,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比如拍拍贷通过与微博等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平均可以获取到一个客户的400多项数据,多则达到2000多项,比传统的线下P2P方式多出一个数量级。

  另外,当前有的理财客户将P2P视为一种理财手段,一些P2P平台也打出理财的旗号以招揽客户。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P2P平台不是金融企业,只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介公司,因此P2P网贷平台与理财的运行机理完全不同。理财产品在很大意义上属于资产管理,客户把资金交给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企业,相当于授权其代为管理,可以去投资股票或者货币基金,比如“余额宝”等产品。而P2P只是创造一个交易渠道,需要防止P2P平台打着理财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

  第三方支付公司易宝支付最近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参与调研的网民中,47%认为完善相关的法规法则是互联网金融最需要推进的基础性工作,43%认为应完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风控体系,33%认为需要完善征信体系建设。这也表明,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越来越多,行业已经逐渐暴露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短板,特别是P2P行业鱼龙混杂,互联网跨界金融从业者和消费者都希望通过完善监管来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要明确民间借贷P2P信息中介的性质,其不是贷款机构,不是担保机构,也不是充当信用中介,比如利用客户的资金提高杠杆再向第三方贷款。客观来看,P2P作为资金借贷双方在正规金融体系的对接,确实便利了小微企业融资。但由于P2P在性质上只是信息中介,在监管方式上就不能采取与金融机构相同的方式。

  尹振涛认为,对P2P行业进行监管关键是要强调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各项规则和要求都必须有完备的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应当设立一定的准入门槛,要求平台必须有真实的借贷业务和必要的风险控制技术。另外,第三方托管和产品登记也是防范P2P平台风险的可行措施。眼下易宝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在探索开发针对P2P行业的第三方托管平台,这对于防范P2P平台挪用客户资金以及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来看,因为P2P行业的门槛较低,事前监管难以执行,因此监管的重心应当是“事中”,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来约束P2P平台的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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