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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非"完全、自由的"

2014年09月28日 18: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9月28日电 (记者 姜煜)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28日在上海表示,中国在上海自贸区搞的并非“完全的、自由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而是“分类别、有管理”的可兑换。

  张新并称,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的改革举措向全国复制推广应“谨慎考虑”。

  张新说,上海自贸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所谓“分类别”,就是只对实体经济有迫切需要的部分搞可兑换,而不对其他部分如衍生工具、短期资本流动、短期外债项目等搞可兑换。所谓“有管理”,就是对于要搞可兑换的部分资本项目,也不搞放任自由,而是继续实施必要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包括银行境外拆借的额度、企业的外债规模、自贸试验区总体资金流入量都有市场化的调控措施。

  张新说:“这一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两点。一方面,要开通正常途径,允许跨境资金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不允许仅仅为了谋求资本利得的跨境套利、活跃金融市场的衍生品交易,不允许对实体经济发展没有支持效用,又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或危机的跨境资金流动。”

  “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的重大决策、是市场的广泛共识,在改革方向上是没有争议的。在上海自贸区推动改革,就是要为全国探索一条可操作的路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作为载体和管理模式,全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张新表示。对于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举措向外复制推广,张新认为,金融改革的涉及面比较宽,对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此,近期应谨慎考虑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要按照国家关于金融改革的总体设计,全国一盘棋来予以部署。

  张新说,在金融管理的简政放权、诚信文化、风险管理的一些措施建立起来以后,与实体经济发展较为密切的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措施可以考虑在全国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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