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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范出台

2014年12月04日 08:57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高国华报道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编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日前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标委”)审查通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首部源自市场的自律规则———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类业务规范成为了国家行业标准。

  近年来,随着中国银行间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市场成员的参与程度持续加深,制定符合银行间市场实际需要的业务标准是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交易商协会“自律、创新、服务”宗旨的内含要求,也是完善市场治理体系和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的需要。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作为我国金融机构重要业务之一,亟须相应的标准来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在人民银行的悉心指导和金标委的大力支持下,交易商协会组织多家会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历时33个月,历经多个阶段,在充分吸收广大市场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承销业务规范》。

  《承销业务规范》确立了直接债务融资市场承销业务相关标准,为有关市场主体开展承销业务活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据介绍,《承销业务规范》共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承销业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内部控制和执业操守5项内容,主要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执业规范等方面加以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该业务的规范水平。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前期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顺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承销业务规范》的宣传、推广和运用工作。同时,协会还将以《承销业务规范》的发布实施为重要契机,继续遵循人民银行的指导精神,按照金标委的有关要求,根据银行间市场规范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作为会员交流合作平台的优势,研究制定满足银行间市场业务需要的各类业务标准体系,持续做好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以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减少风险隐患,更好满足市场成员对市场高效、规范运转的要求。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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