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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点不仅仅有骗子“借用”

2015年05月13日 15:4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昨天,本栏以《如何防止利用银行网点诈骗?》为题,评论和分析发生在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营业厅的一桩长达5年之久的储户被骗案件。

    从这周一起,我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活动外出,同行的有一位华夏银行安全保卫负责人;他的工作地点又恰巧在东单和我的工作地点紧邻。一路上,可以向他求教很多问题。比如,谈起昨日评论,我说:杭州警方对陆某等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而我根据已经对外公布的案情,认为涉嫌金融诈骗罪。他听我介绍案情后,也同意我的看法,并且补充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般发生场所都在银行工作场所之外,储户如果把钱存入银行,怎么能说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认为他指出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有必要及时告知读者及警方。床头上捡被子,不太像话。

    此外,他还告诉我:现在的银行网点不仅仅有骗子“借用”,还有私募基金、保险等业务工作人员也进入银行网点销售。这些人给银行一些好处,甚至可以让银行理财经理帮助一起推销理财产品、保险产品。这些人鱼龙混杂,也是银行安保非常头痛的一件事。老百姓到银行存款,以为银行网点里工作的人都是银行的人,银行里推销的各类产品都是银行的产品,特别是老年储户,根本分不清什么是银行业务,什么是银行代销业务,什么是“借用”银行工作场所。

    难道就没有办法让老百姓进入银行,一目了然分清银行工作人员与非银行工作人员、银行产品与非银行产品吗?这位银行安保负责人说,当然可以做到,并且也不是很难做到。但是……但是什么?他不说了,我替他往下分析:但是这样一来,就不容易“蒙”了。那些正规或不正规的私募基金、信托和保险产品之所以给银行理财经理很高的提成,就是需要利用储户对银行和银行工作人员比较信任的心理。他们打电话、上网或到街头推销,很难有在银行网点那么容易获得信任。假如他们进入银行网点,不允许他们穿银行工作人员同样的服装,在他们的工作台前明确提示:此业务与银行储蓄无关,产品介绍上也在开始就加以同样的风险提示,恐怕就不容易推销了。

    银行以信用为生,以信用为盈利的根本基石。银行之所以要建立信用制度,将那些没有信用的贷款人列入“黑名单”,说到底,也是为了自己在社会上留下信用的好名声。在信用与利益面前,我相信银行业更看重长久的信用,而不是眼前的蝇头小利。不过,银行业也有一个坏毛病,一家银行开除的人,可以马上跑到另一家银行上班,或许是与此人懂得银行业务、手里有客户有关。有些银行工作人员钻法律和银行管理的漏洞,甚至事先研究如何犯罪而又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有时不只是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还要与执法人员相勾结。比如说,诈骗几个亿,诈骗犯自己留下几千万,剩下几亿给相关人员分赃,那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参与其中。最终倒霉的是储户,损失的是银行信用。 J012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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