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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杀妻沉尸池塘 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01月16日 14:07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大连)瓦房店市某镇中年村民刘某与妻子马某(化名)在一次争吵中,刘某手捂妻子口鼻,直至其死亡,随后沉尸。半年后,尸体浮出水面,警方确定了尸源后侦破此案。2011年12月,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死缓。

  刘某与马某结婚多年,常为琐事争执不休。马某在争吵中,有时对丈夫动手。2010年12月22日,吵架时马某用鞋底子打刘某,刘某向丈母娘告了妻子一状。当晚,回到家中的马某为此很生气,扑过来要打刘某。刘某骑在妻子身上,萌发弄死妻子的念头,使劲捂住妻子的口鼻不放。对方猛力挣扎,10多分钟后就没气了。

  刘某将尸体带到一处池塘,找到一根水泥柱,将其和尸体捆绑到一起,然后沉到塘底。为了掩人耳目,刘某用一新手机号码以马某的名义给马某的弟弟发了一条短信,称自己不与丈夫过了,和朋友做买卖去了。直至2011年7月12日下午,一村民发现村里的池塘中有一具尸体,急忙打电话报警。警方通过DNA查明了尸源,确认死者是马某,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2011年12月,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赔偿死者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万余元。(大连晚报 记者 静河)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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