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酒楼主管趁上菜时偷客人钱被公诉
2012年01月31日 10:1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21岁的东北小伙陆某在一家酒楼担任主管。据指控,他趁包房里的客人不备,偷走客人装在口袋里的现金,不想被客人抓个正着。昨天记者获悉,陆某被(北京)海淀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据陆某交代,去年4月左右,这家酒楼一间包间里来了3位客人,当客人挂好衣服后,衣兜内一摞百元现金惹起了他的注目。他趁着上菜的时候手背在身后一掏,便偷走了钱。指控称,陆某走出房间五六米远后,被包房的客人当即叫住。陆某反身回到屋内,主动交出了刚拿到手的一万元现金,并低声说:“对不起,我缺钱。”客人随即叫来了经理,随后陆某被警方带走。日前,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陆某提起公诉。(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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