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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员上班首日盗走1.6万财物 警方提醒用人谨慎

2012年02月06日 16:2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春节过后,南宁市又有很多店铺急于招工。不过,单位在招工时,请务必把好进人关。2月5日中午,东葛路一家便利店老板发现,2月4日招来的女店员卷走价值1.6万元的财物后,不知所踪。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女店员所留下那张身份证除了头像是真的外,其他信息都是假的。

  由于刚过完年,这家24个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急需人手,于是该店老板在店门口张贴了一则招聘启事。4日上午,一个长得非常标致的年轻女子前来应聘。该女子说自己有多年工作经验,且口齿伶俐。老板查看了对方的身份证,得知她叫陆美玲,是南宁市西乡塘区人,1984年出生。老板当即聘用该女子,并让她次日上午7时来试工。因为人手紧张,老板让该女子既做收银员又做售货员,且让她一人上班。

  5日上午11时许,店员韦某来店里接班时,发现店里空无一人。再检查发现,价值8000多元的中、高档香烟不翼而飞,连电脑也不见了。老板赶到店里后,清点发现前两班所收的5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约1.6万元的财物被盗。而店里的监控摄像头也已被拆掉了。该店老板随后向建政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我实在太大意了,员工刚来试工首日,就让她一个人在店里上班。”事发后,店老板懊恼地说。

  记者了解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陆美玲所用身份证的头像是真实的,但地址和年龄等信息均是假的,应该是有策划的犯罪。

  警方就此提醒,眼前正是用工高峰期,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一定要核实好对方身份,最好向公安机关备案。(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实习生 吴丹妮 通讯员 何光荣)

【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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