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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给70余幼儿园发恐吓信 苦等数日颗粒无收

2012年02月09日 06: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孩子的意外损失,你承受不起!”去年8月,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5个城市70多家幼儿园,纷纷收到了勒索信件,该信件称如果幼儿园在收信次日不往指定的银行卡划拨5000元,园方将会遭到报复。佛山警方接到报案后,在300公里以外的茂名市将两名苦等数日却颗粒无收的勒索嫌疑人抓获。昨日,禅城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案已由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初中学历的被告因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分别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勒索:

  不给钱小孩将“损失”

  “收到信后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打5000元到下面建行账号:6227××××,你可不打,但要做好被报复的准备,你可以报警,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们里面也有人,到时候让你知道世事无常。”“第二天中午12点前打五千块到建行卡号……否则要做好被报复的准备……孩子的意外损失,你承受不起……”

  这是在去年8月中旬,佛山一家知名幼儿园的负责人收到的勒索信,虽然看上去这些勒索信不太靠谱,但是负责人还是害怕孩子会受到伤害,于是马上报了案。她这才知道,仅在佛山本地报案的幼儿园就已经多达7家,勒索信的内容都大同小异。而警方通过深入侦查后更加发现,除佛山市外,惠州市、江门市、中山市、阳江市数十家幼儿园都收到了类似的信件!

  闹剧:

  70多幼儿园无一上当

  信件的寄出地在茂名市。警方对案件展开侦查后,于同年8月27日在茂名市茂南区将涉案男子郭某和江某抓获,当场缴获了尚未用完的恐吓信封、信件等物品。

  经查明,郭某和江某均为90后,案发时郭某才刚满18岁。两人同为茂名人,学历都是初中。因觉得缺钱用,两人商议后萌生了勒索幼儿园的念头。后来,郭某利用网络搜索到佛山、江门、中山等广东各地多家幼儿园地址。两人为防身份暴露,还在外面购买了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作为收取赃款所用。

  郭某供认,这些勒索信都是他自拟好,再交给江某帮忙抄写。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又购买了大量纸张、信封、邮票等物品,分别将70多封勒索信邮寄至各地幼儿园。不过,让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的是,寄出去的70多封信就像石沉大海,他们天天跑去查账,却发现账户里分文未多。

  判决:

  因勒索未遂被判缓刑

  禅城区检察院起诉认为,郭某、江某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禅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罪名,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检察官指出,本案当中的多家被害单位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能够冷静应对,果断报警,不但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还能有效防止危害扩大,利于警方尽快采取保护措施,及时抓捕罪犯。(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韩文华、禅诉)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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