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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以高息为饵非法吸收200万元存款炒股

2012年02月09日 08: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成立“理财中心”发放“诱人”传单

  一农民非法吸收200万元存款炒股

  编者按:近日,浙江温州立人集团董事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此事引起社会对非法民间集资问题的再次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合法民间借贷,两者之间仅一步之隔,在民间资金流动愈加频繁的今天,究竟应如何走稳关键一步,避免跨越法律红线?公众又应如何分辨种种吸金之术?本报今日刊发相关案例,以供读者甄别。

  河南省辉县市农民崔平强以“理财”为名成立理财中心,以高息、高奖励为饵,诱使同村100多户村民将自家3000元、5000元不等的“闲钱”拿出来交给他。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崔平强吸收存款近200万元用于炒股。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辉县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崔平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炒股获利后开始募资

  1974年出生的崔平强,高中毕业后在河南省焦作市一所学校学习了两年的会计专业知识,之后在深圳打工4年后回家务农。

  2005年,崔平强拿出2000元开始炒股,一个多月就获利1000多元。尝到了甜头的崔平强暗自窃喜,发现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一生追求的事业。冷静下来后,崔平强也认识到不会每次都如此幸运。此后,他开始关注股市行情,把炒股作为自己的全职,潜心研究股票。

  由于本金太少,他便打起在乡亲们中间募资的主意。

  “钱能生钱不用怀疑,钱自己也会贬值。前几年1个月挣几百元就不少了,现在1个月挣1千元也嫌少”、“我在这里使用大家的钱,保证叫你的钱跟上国家的发展速度,不贬值”……为了让乡亲们能放心将钱交给自己,崔平强印刷了大量传单,同时许以月息1.5分或者年息15%的高息。

  当崔平强打出“理财”的旗号后,乡亲们争相将钱送到崔平强手里。随着募资规模的扩大,崔平强逐渐感受到巨大的压力。至案发,他已募集了近200万元,而真正投入股市的也就70万元左右。其他的钱多用于工人工资及公司日常开支、支付群众利息、家庭开支等方面,手中的现金不足20万元。

  吸收存款留下烂摊子

  2010年7月6日,辉县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经查证,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崔平强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崔平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家中成立“福宝理财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6万余元,用于购买股票炒股及其他开支,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此案主审法官周智霞介绍,由于此案涉及面广、受害人多,庭审后,许多受害人要求释放崔平强。他们天真地认为,只要崔平强不被判刑,他们存入的钱就会“讨债有主”,一旦崔平强被收监服刑,他们的血汗钱很可能就“打了水漂”。

  周智霞说,案发后,有关的涉案财物被依法扣押,其中有崔平强投入到股市的股票,而这些股票目前的市值也就是四五十万元。

  “如何使这些股票变现,发还给被害人,一直在困扰着办案单位。”周智霞说,这些股票的价格随时都在变,啥时候卖、以什么价格卖,这些都是问题。(记者邓红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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