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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6500元存入亡子账户成“死账”

2012年02月11日 16:27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6500元存入亡子账户成“死账”

  这一头被要求办“遗产公证”,那一头被告知不算遗产不予公证

  将6500元现金存入已故儿子的储蓄账户,不料忘记了密码,如今徐老伯要把钱取出,却是难上加难,一连奔波了好几天都没有结果。“我自己存的,却取不出,难道成了一笔‘死账’?”昨天,他致电本报求助。

  犯难:能存不能取

  家住制造局路的徐老伯今年77岁,2007年他的小儿子阿伟(化名)因病去世,给全家带来沉重打击。阿伟生前留下一张邮政储蓄所的存折,不过里面只有1元余额。“当时不舍得把儿子的账户销掉,而且我的老母在外地需要定期寄生活费……”徐老伯说,出于这些考虑,他把账户保留了下来。2010年和2011年,他分别往里存入了500元和6000元两笔钱。

  今年春节前,徐老伯打算把钱拿出来,给远在浙江的老母汇款过去。然而,连输3次密码错误后,账户被锁了。徐老伯连忙和邮政储蓄所联系,却被告知必须由开户人带着身份证前往开户行办理密码遗失和重置,方可取出这笔钱。然而,开户人阿伟2007年已离世,这让徐老伯犯了难。

  奔波:两头都碰壁

  徐老伯说,他带着自己的户口簿来到开户行:鲁迅公园邮政储蓄所。说明情况后,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建议他进行遗产公证,只有这种途径,继承人才可以更改密码、把钱取出。

  徐老伯四处奔波,开好了儿子的死亡证明、单身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当他带着这些材料来到虹口公证处时,结果还是让他失望。公证处说,这笔钱不属于遗产公证的范围,不能办理。

  昨天,记者咨询邮政储蓄95580热线,工作人员说,对于开户人已死亡的情况,只能走“遗产公证”程序,这是按照规定办事。然而,上海公证热线96987200的工作人员则明确告知,6500元是阿伟死后,由徐老伯存入账户的,这不是遗产,“人死了怎么还能往账户里存钱,怎么还能当遗产进行公证呢?”

  邮政储蓄所和公证处的回复让徐老伯无奈:“我自己存的钱,还有存款凭证,为什么就取不出来?”

  律师:可以打官司

  面对这样一个走不出的怪圈,徐老伯怎样才能把钱取出来呢?对此,捷华律师事务所的徐娟律师认为,徐老伯明知儿子已死亡、仍在其账户里存钱,为事后的纠纷埋下伏笔。然而,存单作为储户和储蓄所之间存款的债权凭证,能够证明存款的合同关系、存款时间等问题。如果银行不能兑付存款,徐老伯可以走法律程序。

  “阿伟未婚,但有一个亲哥哥,他父亲徐老伯又丧偶。徐老伯可向法院起诉另一个儿子,让法院来判决谁该继承已故开户人账户里的这笔钱。只要阿伟的哥哥认为原告所存入的钱不是阿伟的,并表示不会对此项财产主张权利就行了。”

  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叶竹影律师补充说,纠纷虽罕见,但也并非无解。“走法律程序固然可以,但耗时耗力;如果储蓄所可以对储户进行详细考察,特事特办,则更显人性化。”

  【记者点评】

  存钱易,取钱难;打官司,耗精力;告儿子,实无奈。徐老伯表示,储蓄所要求他先出具公证等材料,才能支取死者卡上的钱,此举是为保护储户利益,本无可厚非。但这种小额存款若不会出现争议,是否可以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呢?(记者 左妍 郑裕利)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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