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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电梯夹死男童家属拒赔偿方案 责商场无看护者

2012年02月17日 08:5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1月29日,9岁男童在西单新一代商场独自乘扶梯时,头部被夹身亡,半个多月过去,目前家属与商场双方仍在协商赔偿事宜。家属表示,国标规定扶梯夹角防碰挡板高度应不小于0.3米,质疑有关部门“连绳带板”的测算方法。

  质监部门认为电梯防碰板符合国标

  男童在新一代商城被夹身亡后,关于扶梯夹角处的防碰、防夹等安全装置,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国标中规定扶梯夹角处设置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米”。根据此前本报记者在现场的测量,发现挡板本身的长度约27厘米,上方的悬挂绳长约17厘米。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处于新旧国标的过渡期,按照现行1997年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扶梯上方安装有悬挂的警示牌,这个警示牌是和防碰挡板合二为一的。高度不少于0.3米是指挡板从顶部铁链到挡板下方的距离,目前事故电梯“防碰板的高度和安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家属不认同“连绳带板”测算

  孩子父亲昨日(16日)表示,他们不认同质检部门对于防碰挡板高度的测算及结果。他认为,国标中指的应该是防碰挡板本身的高度,而不是挡板加上悬绳的长度。家属方代理律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表示,根据旧版国标规定的字面理解,0.3米的高度应该是防碰挡板本身的高度,不应该将上方的悬绳长度计算在内。

  死者家属称,事发后,他们与商场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因赔偿方案细节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原先商场提出20万元的赔偿方案,后来又增加了5万元,都被己方拒绝。

  孩子父亲表示,除了防碰挡板的高度测算,他们还认为事发时电梯没有看护人员,事发后,商场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孩子进行实质性救助。

  昨晚,新一代商场办公室主任洪亮表示,事发后,商场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对于协商情况,洪亮表示责任认定暂未形成,所以目前双方仍处于沟通协商中,没有太多进展。他还强调,商场会积极进行善后处理。(记者甘浩 廖爱玲)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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