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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跨省倾倒毒废料案7名嫌犯将被追究刑责

2012年02月17日 22: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7日从安徽省利辛县公安局获悉,跨省倾倒毒废料案7名嫌疑人全被抓获,包括肇事化工企业副总经理陈某在内,都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调查结果,肇事企业被处以罚款23万元,并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112.5万元。

  2011年12月,利辛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发现一窑场附近掩埋了大量刺鼻性气味强烈的化工废料。同属于亳州市的涡阳县也发现了扔弃的化学废料。利辛县警方查明,家住江苏大丰市开发区化工园附近的犯罪嫌疑人卞某,与当地企业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有业务往来。2011年9月,陈某找到卞某,请他帮忙处理化工废料,以每吨700元处理费将20多吨化工废料转给卞某。随后,卞某将这批废料经嫌疑人梁某、李某,以及在江苏打工的涡阳县人邱某等人,逐层转手,偷偷将废料转移到亳州市利辛县和涡阳县倾倒。警方将此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被抓捕。

  利辛县环保局局长马大庆介绍,国家环保部调查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前往江苏、安徽进行实地调查。经过多日调查,环保部调查组认定,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大丰市环保局对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罚款23万元,要求该公司赔偿利辛、涡阳两县经济损失112.5万元。大丰市公安局已把对此案负有主要责任的陈某抓捕,但目前尚未将陈某移交给利辛县公安局。(记者 程士华)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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