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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琐事携幼子割腕自杀获刑一年

2012年02月20日 17:3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只因与丈夫在家中发生吵闹,女子竟狠心带着幼子割腕自杀,所幸良心发现,未伤及无辜孩儿性命。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一起携子自杀案件进行宣判。

  2007年,被告人阿惠认识了男子阿鸣,此后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09年4月7日,阿惠生下儿子涛仔。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平时就靠阿鸣打散工维持生活,收入不稳定,手头经常缺钱,有时孩子生病都没钱上医院,阿惠和阿鸣经常吵架。

  2011年6月18日晚,阿惠又与老公发生吵骂。据其事后回忆,她感觉生活很痛苦,就想带着儿子一起死了算了。当天,她带着儿子在外住店,并将4粒安眠药捣碎放入一瓶饮料中,带涛仔到附近逛街时喂他喝下,在他睡着时带回旅店。

  趁着儿子熟睡时,阿惠先用事先买好的刀片割了自己两三下,然后再在儿子的右手腕上割了一下。不料,儿子出血并痛醒了,哭闹不止。阿惠的母性被激发,终于不忍心再下手。当晚11点左右,她到楼下打电话叫老公来抱儿子,后来又自己打的带儿子回家。

  20日中午,儿子身体发烧,两口子赶紧将儿子送到洪山的社区医疗服务站就诊,后又到区医院诊疗。当天14时许,阿惠与阿鸣带涛仔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急诊科医治。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起疑,遂报警将被告人阿惠抓获。

  后经鉴定,被害人涛仔右腕部有长2.2cm的创口,其损伤属轻微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惠企图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的生命,致被害人轻微伤,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阿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郑旭森、通讯员吴俊峰)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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