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15人因在“禁区”吸烟被行政拘留
2012年02月23日 16: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2月22日上午,两名男子在火灾高危险场所、重点防火单位西门市场吸烟,被顺庆区公安消防大队处以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两名违法人员已送南充市拘留所执行。据统计,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已有15人因在西门市场吸烟被拘留。
(四川)南充市西门市场作为四川省挂牌重点消防场所,有11幢营业大楼,21个交易大厅,3800多个摊位,2600多家经营户,是重点防火单位,南充消防部门三令五申不能在市场内吸烟,但仍有部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近日,顺庆区公安大队执法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在对西门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两名男子在西门市场内的摊位边上吸烟,检查人员发现后当即上前进行制止,以免酿成大祸。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两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顺庆消防大队呈请南充顺庆区公安分局给予两名当事人行政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马圆 代恒友)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