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每天两万水客深圳口岸活动 走私已群体化规模化

2012年02月27日 10: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拥挤的空间,大包小包的行李,行色匆匆的旅客,25日下午,罗湖口岸海关查验区,短短1分钟内,海关关员就找出3名涉嫌走私的“水客”。来自深圳海关的消息称,每天活跃在深圳各口岸的水客多达2万人,而将“带货”作为生活来源的“水客”人数还在增加。2011年,深圳旅检渠道查获走私行为5377宗,案值近2亿元。《刑法行政案》施行后,共有19名水客因多次走私被缉私部门拘捕。

  疯狂的“苹果”走私

  25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深圳罗湖口岸内人头攒动,四位看似一家人的旅客走过海关查验区时,被海关关员拦停。经检查,海关关员在婴儿车内,发现全新iPhone4s手机10部。“近期,乔装家人进行走私的案件增多,我们也特别加强了对这类人群的监管”,现场查验的海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与走私的“家庭”,“父亲”和“母亲”根本就不认识,只是临时拼凑的,而坐在婴儿车里的幼儿,也是“水客”为走私临时向别人租借的。

  记者留意到,在旅客出入境高峰期,仅仅1分钟时间内,海关关员就从人流中准确地找出3名涉嫌走私的水客。藏匿在水客身上的物品,包括电脑硬盘、化妆品、红酒和香烟等物品,而当前最热门的走私物品,当属“苹果”品牌的各类电子产品。

  据深圳海关下属的罗湖海关统计,今年以来,仅罗湖海关就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手机入境的案件231宗,共查获手机3078部。其中,涉及苹果手机的案件98宗,查获各种型号的苹果手机共758台,当中以人身绑藏手法走私的12宗,查获手机154台。

  海关关员告诉记者,一部iPhone4s手机在香港和内地购买的差价从700元到1000元人民币不等, 成为“走私分子”的新宠。违规携带或者走私苹果手机入境的人群主要以长期活跃在口岸的“水客”团伙为主,他们借着罗湖口岸客流量大、通关便捷的特点,混迹人群中,利用人身绑藏、行李夹藏、特制工具藏匿等手法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走私。

  每日2万水客扎堆深圳口岸

  据深圳海关负责人介绍,深港两地的物品,受关税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价差,这成为“水客”走私最主要的动力。近年来,“香港自由行”不断开放,特别是深圳“一签多行”政策的实施,让深圳市民能够一年内多次赴港,为“水客”产生提供了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受国际和国内经济影响,部分无业者和失业者也加入“水客”大军。

  据深圳海关测算,目前,每天活跃在深圳各口岸的水客数量高达2万人,“根据携带物品的不同,水客每次走私能够获得100元到300元不等的收入”,海关关员称,为赚取更多报酬,“水客”每天频繁往返深港,平均一天往返6到10次,有时高达10多次。记者在罗湖口岸采访发现,在海关查验区出口不远,每天都有大批水客头“望风”、“接水”,走私行为已经群体化、规模化。

  据罗湖海关办公室副主任张志国介绍,近两年,参与走私的人群发生一些变化,一是内地人当“水客”的比例越来越高,另一个是,香港的新移民由于经济基础差,选择以走私谋生的人数也逐年增加。

  25名“水客”被刑事立案

  深圳海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对走私行为的监管,深圳海关一方面加大对“水客”走私的风险监控,根据走私行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查缉行动。另外,海关部门加大了与口岸相关单位、地方政府的配合,对“水客”走私进行综合治理。

  张志国告诉记者,“水客”走私屡打不绝,主要在于这类走私行为多为团伙作案,他们隐蔽性强、交易速度快、交易地点分散。因此,海关着力破除走私团伙,摧毁“水客”走私的根基。近期,罗湖海关出动40多人,捣毁一个活跃在罗湖口岸的大型“水客”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14名,案值高达1200万元。

  张志国说,针对海关的查缉行动,“水客”也频繁变换走私方式,跟海关关员打游击战。既通过不断吸收新面孔在通关环节“鱼目混珠”,又利用老人、残疾人或小学生等特殊人群,甚至采取假扮情侣、假扮孕妇等伪装措施,降低被海关检查风险。针对“水客”走私的新情况,海关关员也不断调整对策。

  据悉,2011年5月前,海关对“水客”低额走私行为,只能做出行政处罚,“水客”走私成本非常低。而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水客”一年内三次走私被行政处罚,可予以刑事拘留,对“水客”走私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据悉,截至今年2月21日,深圳海关共刑事立案“一年三次走私”案件25宗,拘捕“水客”19人,对深圳关区“水客”群体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 (记者/杨磊 通讯员/苏镁怡)

【编辑:吴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