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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证人不出庭或将先训诫再强制

2012年03月11日 03:1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不出庭作证就会被拘十天?有人大代表认为此条对证人的要求甚至苛于犯罪嫌疑人。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昨天在北京团透露,针对刑诉法修正草案中“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条款,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后,在处罚措施上或将进行适度修改,比如设置一个过渡期,“先训诫后强制,情节恶劣严重的再拘留”。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来到北京团听取全国人大代表们对于刑诉法修正草案的意见。针对有代表质疑证人拒不出庭就要面临十日拘留,他表示,“是否要拘留证人还得区别情况”: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当直接关系到别人命运、关系到法庭公平正义的时候,法庭决定这个证人必须出庭,证人就必须来作证。

  “不来怎么办?先训诫。不来先教育你:这件事儿很重要,你一定要出庭,不出庭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训诫不成,才强制把你带到法庭上。其中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的,法官给以必要的处罚。”郎胜表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就是一个引导过程,总要慢慢引导大家认识到作证是一个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就要负法律后果。

  他同时强调,草案中的一条明确规定,对证人打击报复的,包括对证人和他的家属侮辱、殴打、打击报复,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各国保护证人最主要的手段。我们司法机关必须采取切实的强制措施,你请证人出庭为你破案服务,最后证人的安危不管了,那不行!必须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护证人的安全。”

  郎胜最后诚恳地表示,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还会对刑诉法修正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别上来就拘留,要给一个过渡期,强调对证人的保护,重申这几个保护措施,最终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自己作证的义务,另外慢慢形成这种文化氛围。”

  内幕

  曾经有人建议

  拒绝作证入罪

  郎胜透露,此前在讨论研究刑诉法修正草案时曾有意见认为,国外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否则就要入罪。但经我国专家组的反复研究斟酌后,最终在刑诉法修正草案中规定,对于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司法机关可强制执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可给予一定的处罚,比如拘留而不是入罪。

  (姜葳 陈琳)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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