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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12年03月11日 2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刘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其宏从事少年刑事审判20多年。11日在北京接受网络访谈时,李其宏介绍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新特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李其宏说,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以下新特点。一是年龄比原来更小。未成年人犯罪原来在16至18岁的比较多,现在14岁、15岁的比较多。二是校园暴力犯罪比较多。三是团伙犯罪。未成年人单个犯罪好像还有一些惧怕的心理,结合在一起就有群体感。四是犯罪后果比较严重,现在出现了很多伤害致死的案件。

  李其宏提到,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程序作为一个特殊程序加入其中,特别提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

  据李其宏介绍,“附条件不起诉”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般侵犯人身权利、妨碍社会秩序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如果犯罪人能够真正悔改的话,可以不起诉。为了让孩子们重新回归社会,规定未成年人在不满18周岁犯了五年以下的罪,对他的前科进行封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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