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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情人劫杀友人分尸 称受到威逼利诱

2012年03月15日 10: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5·1”双命碎尸案重审开庭

  2009年5月1日,一个名叫郑兴妹的中年女子,伙同情人抢劫友人。情人劫杀分尸后,背着尸块来到女子家中碎尸,女子不仅与儿子一起窝藏情人,还帮忙清理血迹。昨日上午,此案在广州中院重新开庭审理,该女子当庭否认与情人预谋抢劫,声称在侦查中受到威逼利诱。

  2010年3月10日,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处杨明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郑兴妹有期徒刑15年,郭后炜、娄保以及高和远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新审判。

  昨日上午,5名被告人再次在广州中院受审。郑兴妹坚称无罪,“整个事情我全都不知道”,并自称曾在侦查阶段受到警方威逼利诱,“那天他们和我说,明天就要枪毙了,要我见我儿子一面,还说我和儿子必定有一个要担责,要我考虑清楚。”郑兴妹称是为保全儿子才作了有罪供述。

  庭后,被害人儿子小石(化名)说,案发前一天,郑兴妹特地问过小石在五一当日是否要上班。“为何这么巧,案发当日我代班不在家,我妈出去买布,凶手就进家了?”小石认为郑兴妹参与了此事,是合谋。(记者章程、练情情)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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