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与人起纠纷 误将围观群众刺伤获刑
2012年03月15日 15:31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在吃饭时与饭店老板发生口角,误以为围观群众是老板叫来的帮手,竟然用刀将其捅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被告人王某,男,38岁,本市人,无业。2011年4月12日凌晨2点多,王某与朋友李某在天津市河东区某羊肉串店吃饭,因为琐事与老板的儿子发生口角。双方正在争执,刚刚结完账的另一名顾客张某站在门口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想一时气急的王某竟然以为张某是老板叫来的帮手,也不问清楚就随手拿起饭馆的一把刀刺向其腹部,随后逃跑。
张某受伤后被及时送到医院,其家人当即报警。经鉴定,张某已构成重伤。公安机关于2011年6月14日将王某抓获归案。日前,河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通讯员刘钰王欣钢)
【编辑: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