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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配女同事宿舍钥匙 入室强奸未遂仍获刑

2012年03月20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3月20日电 (李师柯 徐兴利 唐娟)家住江苏句容的陈伟强,偷配了女同事宿舍的房门钥匙,半夜伺机进入女同事房间,欲行不轨,但自身出了问题没能得逞。20日,记者从江苏句容法院了解到,该院仍以强奸罪判决陈伟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40出头的陈伟强和刚从学校毕业的张晓华都是句容经济开发区某塑料公司的工人,因张晓华家在句容农村,平时张晓华都住在公司提供的单身宿舍,只有周末才回家。至今还单身的陈伟强也很少回家,平常就住在公司宿舍。虽然两人都是住在公司提供的单身宿舍,由于年龄差距,两人平时交流也很少,但是陈伟强却在平常工作生活中经常暗地观察着张晓华,他发现张晓华不但年轻漂亮,还很胆小,平时中午回宿舍午休时习惯顺手就把房门钥匙放在门锁孔内,这让一贯就对张晓华垂涎三尺的陈伟强心生诡计。

  2011年10月某日中午,陈伟强趁周末午休没人时,偷配了一把张晓华宿舍房门钥匙。当日半夜,陈伟强偷偷潜入张晓华的房间对其实施强暴,熟睡中的张晓华忽然感觉有人压在自己身上并脱自己衣服,惊醒的张晓华奋力挣扎,并冲向门口开灯呼救,看到张晓华呼喊,陈伟强用暴力手段拖拽并用言语威胁张晓华就范。张晓华被陈伟强的淫威震住,不情愿的受其凌辱,然而陈伟强却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得逞,第二天张晓华报案,公安机关将陈伟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伟强采取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陈伟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伟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句容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伟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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