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最高法回应吴英免死传言 称死刑复核无最新进展

2012年03月21日 10:4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视频:最高法院:将依法审慎处理好吴英案  来源:东方卫视

  20日上午,针对“近日有微博称最高法否决浙江省高院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吴英的死刑判决”一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没有最新消息。

  17日凌晨,一个名为项茂奇的微博认证用户发出一条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否决浙江高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从微博页面可以看到,该用户认证为宁波经济杂志社副总编辑。

  微博原文为:求证刚刚得到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否决浙江高级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在此微博发布后不到半小时内,转发已近千条。

  对于最高法是否核准了吴英的死刑判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最新消息。

  □背景链接

  吴英案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成为判决的关键。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编辑:张尚初】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