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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村支书贪污退耕还林款被判刑

2012年03月29日 14: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信阳3月29日电(张因祥 董霞)河南省罗山县尤店乡尤店村村干部谢永刚(化名)利用协助政府从事退耕还林工作之便,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截留和贪污退耕还林款4万余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3月28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谢永刚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永刚于1998年9月进入信阳市罗山县尤店乡尤店村委会工作,先后任村民兵营长、治保主任,2002年春主持全面工作,2004年任村支书。2005年村委会换届,任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2002年,信阳市罗山县尤店乡尤店村开始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尤店村村委会受乡政府委托,办理农户手册,领取和发放补助款。该村为杨某等16户村民办理了农户手册,共报退耕还林面积234亩,当时主持村务工作的谢永刚以余某某等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37.447亩。

  2003年至2009年期间,谢永刚领取虚服退耕还林面积37.447亩的补助款共计53736.45元。此款谢永刚未入村委会财务帐,除2009年谢永刚领取的虚服退耕还林面积37.447亩的退耕还林款7676.64元全部用于村里开支外,余款46059.81元被姜成国用于家庭开支。2010年11月3日,被告人谢永刚向罗山县尤店乡纪委退款49000元并交代了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永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退耕还林面积37.447亩,截留补助款46059.81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已全部退赃,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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