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儿子不赡养81岁父亲 法官强执赡养费送上门(图)

2012年03月30日 15:3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执行法官给老人送去了截至目前李权34个月的赡养费和利息,总计3900元。法院表示,将继续做李权的工作,确保他以后能定期主动将赡养费给付老人。J009 程宁摄
今天上午,执行法官给老人送去了截至目前李权34个月的赡养费和利息,总计3900元。法院表示,将继续做李权的工作,确保他以后能定期主动将赡养费给付老人。 程宁摄

  因房子问题,现年81岁的李老爷子和52岁的大儿子李权(化名)产生矛盾。因儿子不给赡养费,李老爷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权每月需给老人100元。但李权一直拒绝履行判决。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将强制执行回来的34个月的赡养费,亲自送到了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李权因为长期拒不履行判决,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

  81岁的李老爷子系退休职工,每月退休金1900元。老人与老伴育有两儿两女,两个女儿每月分别给老人生活费20元,小儿子每个月给生活费200元。

  2000年前,大儿子李权每月给老人生活费20元。但自2000年开始,李老爷子与李权因房屋问题关系日渐紧张,之后李权就再没给过老人赡养费。

  李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示,他自2004年6月起失业,靠打零工生活,无固定收入。

  2009年6月,朝阳法院依法判决李权自2009年6月始,每月给付李老爷子赡养费100元。

  2009年7月29日,老人向朝阳法院立案申请执行2009年六七两个月的赡养费共200元。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立案后,执行法官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并要求儿子李权履行赡养义务。但李权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拒绝给付赡养费。

  由于老人只申请执行了两个月的赡养费,之后的赡养费仍旧是个问题。为切实保护老人的权益,法官来到老人住处,代其书写了申请执行书,继续执行后续的赡养费,由老人阅后签字。

  之后,李权的存款被法院依法划拨。李权得知后到法院询问情况,承办法官对其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因其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对他处以司法拘留。由于李权身体不好,拘留暂缓执行。(记者张蕾)

【编辑:王慧】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