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读卡器、摄像头盗走他人银行卡中几十万
读卡器摄像头加上502胶 盗走银行卡中几十万元
不管你信不信,当你在ATM机取款时插入卡的瞬间,你卡内的信息就已经被人窃取,然后复制一张“克隆卡”,在千里之外取走你卡内所有的钱。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公审了这起在ATM机上利用安装读卡器、摄像头盗取银行卡信息,进而盗取卡内存款的案件。被告人叙述盗取过程中所利用的“高科技”令人不寒而栗。
作案过程
①利用读卡器读取你的卡号。
②摄像头“监控”你的密码。
③迅速克隆一张银行卡。
④异地取光卡内所有的钱。
2011年2月25日晚7时许,孙先生正常时间下班,路过该处时想起了包内的5000元现金。于是他在该分理处的ATM机前停下,并利用ATM机将钱存入,将卡取回。
1个星期后的2011年3月4日,孙先生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提醒,“您的工商银行卡在广西南宁××经营部刷卡消费11万元”,他以为自己收到了诈骗短信,并未在意,其后又收到了一条短信,“您的银行卡在南宁××处取款4.5万元”。
孙先生坐不住了,他拿起电话查询自己卡内的余额,发现里面15万余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并且消费、取款地都在广西南宁市。“我人明明在南京,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孙先生报警并找到了银行方,发现包括自己一共有12人声称自己的工行卡被盗刷或提现,损失从400元到十余万元不等,“我们人都在南京,怎么会在广西或者深圳发生消费或者提现呢?”
南京警方的介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阿龙,1987年出生,广西人,并于2011年6月23日在浙江省将阿龙抓获,同时被抓的还有一名男子黄子以及一辆租赁过来的车辆。
阿龙在前两次笔录中对于任何问题都回答“我不知道”,第三次审讯时终于开口,“我是替人打工的,黄子则是驾驶员负责开车,车子是租来的”。
该车的租赁公司位于江苏宜兴,据该公司老板回忆,在2011年2月初时,有3个年轻人前往公司租赁车辆,除了阿龙和黄子外,还有一名瘦瘦高高的男子“宁哥”。
其后到了租赁期后车子一直没回来,他们通过GPS查到车子所处位置,与暂扣单位的南京市浦口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阿龙口中所说的“替人打工”,“就是替宁哥打工”,在昨日的庭审时,他回忆他和宁哥“是在宜兴一家打桌球的地方认识的,他承诺一天给我150元钱”。
南京犯案被捉
在阿龙被抓获时,警方在车内发现了一个挎包,包内有笔记本电脑、数据线以及类似刷卡器、摄像头等物。
对于这些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阿龙在庭审时仍然表示“我不知道”,“宁哥教我装在机器上,等个几十分钟之后,他让我取下来我就取下来”。
警方从查扣的笔记本电脑中,发现受害者孙先生等的卡内信息就储存在电脑内,“从现有的技术来说,通过这样的仪器,克隆储户的银行卡只要很短的时间”。
一位办案民警介绍,类似这样的犯罪行为在全国各地都曾发生过。当储户将银行卡插入取款机的瞬间,通过读卡器上的设备,就能自动扫描到银行卡的磁条,并将卡内信息通过无线的方式传输到笔记本电脑中。
“其后,通过电脑中装载的软件将信息破解,就能获取卡号。”而通过装载在ATM机上的摄像头,“获取储户的银行卡密码”。
全程“高科技”
对于上述的犯案过程,庭审时的阿龙一律表示“我不知道”。
在当庭出示的ATM机器监控视频上,两名男子一前一后站在ATM机前,掏出一个类似瓶状物,其后又掏出了读卡器。
经过阿龙的辨认,站在前方的那名男子就是自己,站在后边的就是宁哥,“我先用502胶水将读卡器和摄像头安上,其后宁哥利用一张卡测试一下,并打电话确认”。
公诉机关表示,在2011年2月23日、2月25日、2月26日3天的时间内,阿龙伙同他人在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转盘处的中国工商银行浦口分理处的ATM机器上,通过安装读卡器和摄像头的手段,获取了12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并在2011年3月1日、3月4日在广西南宁市以及深圳等地,提现和刷卡消费,共计骗得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