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驾驶客人保养车外出被撞报废 车主索赔25万
2012年04月18日 15:5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驾驶客人送来定期保养的车辆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将销售商起诉至石景山法院,索赔25万余元。
北京一科技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8年9月,公司从一家汽车销售商处花2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迈腾轿车。去年11月,该公司将车辆送到销售公司进行定期保养,次日提车。不过,销售公司的职工驾驶该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全责。车辆也被撞得报废。
事发后,科技公司向销售商索赔未果,保险公司也以车辆系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发生的事故,拒绝理赔。
科技公司认为,销售商的行为既构成了汽车保养服务合同违约,又侵害了该公司的车辆财产权益,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张宏 孙莹)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