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长沙男子驾搅拌车乱撞致5人死29车受损被执死刑

2012年04月25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长沙4月25日电(记者 傅煜)25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曾在长沙街头驾车疯撞行人车辆,致5人死亡、29辆汽车受损的男子李成刚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1年4月25日10时许,李成刚驾驶牌照为湘A73015的混凝土搅拌车运送混凝土至长沙某建筑工地,在卸货过程中因倒车不慎压坏工地一台斗车,与工地工人郑某发生争执。郑某将李成刚所驾搅拌车右反光镜、车门左侧玻璃损坏,并用脚踢他。

  李成刚自认为受到欺辱,遂产生开车撞人泄愤念头。当日11时40分至12时许,他驾驶重达25吨的混凝土搅拌车从长沙某建筑工地出发,快速驶入长沙市洪山路、二环线、曙光路等主干道,肆意冲撞行人车辆,共导致5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9辆汽车受损,经济损失25万余元人民币。

  最高法院认为,李成刚为泄私愤,在公共道路上以驾车肆意冲撞行人、车辆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严惩。

  因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最高法院核准判处李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遵照该院命令,长沙中院对李成刚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