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公安机关称湖南犯罪窝点查出1.5亿条个人信息(4)

2012年04月27日 01:56 来源:CCTV《新闻1+1》 参与互动(0)

  董倩:

  廖局长,其实你们这次公安机关采取的这次专项行动,我们特别希望能让它固定化,让它成为一种经常性的举动。因为我刚才使用一个词“亡羊补牢”,可能有待于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在你们这一个职能范围内应当加大这方面的力度,不知道你们这方面的考虑是什么样的?

  廖进荣:

  对,确实是这样的。我们的部长孟建柱同志已经多次给我们下达了明确的指令,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要放在我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作为公安部的我们这些具体从事打击和加强防范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职能部门来讲,我们已经布置各地公安机关,第一对这次专案工作还是要继续的深挖、细查,继续要查找透露信息的内鬼、源头,同时对这次案件涉及到的其它跟公民个人信息有关联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是要一查到底。同时我们已经布置各地要进一步的收集这些线索,大量地接受群众的举报,然后我们再要不停地来经营这些案件,要严厉的打击这些犯罪行为。

  董倩:

  好,廖局长,稍后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

  刚才我们看到这个路线图之后,发现一个重要的情况,就是说所有的信息来源就是信息源头,我们的信息到底掌握在什么人的手里?其实这次他们的专项行动也是专门在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一个20平米左右的房间,掌握的机主信息达到三千五百万,是湖南省常住人口的一半。北京市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两百余人,打掉一系列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平台以及调查公司,各种数据都在表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猖獗,那么我们的信息究竟是怎样被泄漏出去的呢?一些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很容易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而信息由源头泄漏出来,通过中介、交易平台再被调查公司等使用者购买,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就此形成,怎么斩断它?擒贼先擒王,控制住源头成为了一致的声音。

  郭刚:

  有一些这个房产公司可能是这个购房信息,还有一些这个保险公司,还有一些可能是这个私人会所,有些车主的信息。

  执法人员:

  (一个)网名叫飞跃梦想,他这个嫌疑人供职中国移动营业大厅,从事数据工作,他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记住我们很多客户的资料,然后通过(网络)倒卖,倒卖给网上一个叫小熊的网民。那么小熊在获取从飞跃梦想里获取数据的同时,还从其他各个地方、各个数据源头获取更多的资料再次进行倒卖。

  字幕提示:警方提供画面

  解说:

  房地产公司、保险公司、私人会所、电信、航空、银行等等,这些就是各地总结出来的常见的源头。此外,还有一位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落网。这次集中行动中,保定警方就发现互联网流传着保定市甚至是河北省的企业信息,从经营范围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应有尽有。

  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刑侦二中队 刘文平:

  谁能掌握这个信息,这个信息是怎么泄漏出去的,后来我们就通过前期的一系列调查、取证,我们就发现保定市工商局信息工作中心的人员具有贩卖、出售公民信息的嫌疑。

  解说:

  随后大量证据都指向了该中心负责管理档案的刘某,最终保定警方第一时间将其抓获。经查,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刘某借职务之便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售河北省企业信息,利用QQ聊天对信息进行发送,并通过网银收取贩卖企业信息的非法所得。

  刘文平:

  他就算是源头、塔尖,所有的这个信息就是由他这儿出去的。

  字幕提示:警方提供画面

  解说:

  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之中的一些不法人员成为个人信息泄漏的源头,其实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中,面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违法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法有明文却依然得不到有效遏制,原因何在呢?

  董倩:

  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在查处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更多的信息泄漏是由于相关单位的一些内鬼所为,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廖局长。那接下来我们看到的这种现状,是不是说明我们相关单位对于个人信息的这种保护还是不利的?

  廖进荣:

  确实是这样的情况,这种犯罪归根到底就是内鬼出了问题、源头出了问题,这就说明我们很多单位现在在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方面有些规章制度是不完善的,那么从公安机关来讲,我们以后打击的重点也是要打击深挖这种内鬼。那么作为防范来讲,我觉得我们每一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必须在法律上要有严格的承担泄漏公民信息安全的责任,相应的处罚的措施等等。我们每一个单位也要制定严格的制度,调取信息要有审批制度,调取信息要有记录,我们要有检查、监督的机制,如果谁违反了这些制度,谁就要受到这个惩罚,而且我们的单位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董倩:

  好,谢谢廖局长给我们介绍了这么多信息。

  今天我们看《人民日报》有这样的评论,“没有隐私,何谈安全;没有安全,又何来幸福感。公民个人信息是不容侵犯的领地。公安机关严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得民心,顺民意。但是,也要认识到,杜绝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还需要举全社会之力。”

  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编辑:卢岩】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