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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将建立养老保险和医保等

2012年04月27日 15: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法律规定: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记者 马闯)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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