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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一周年 司法机关打造快审程序

2012年05月03日 14:5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醉驾入刑”一年系列报道之二——

  “醉驾入刑”一年 司法机关量身打造“快审”程序

  2011年5月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八”中增设的“危险驾驶罪”将“醉驾”写入了刑法。

  “醉驾入刑”一年来,公安机关开展了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司法机关对酒驾者均依法定罪量刑。重罚之下,酒后驾车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酒后肇事的数量亦明显减少。但 酒驾从“入刑”那一天起就一直与争议并存,随着实施一年来一些问题的显现,这一条款所带来的影响,仍需深思和总结。

  人民网法治频道推出系列报道“醉驾入刑一周年”,敬请关注。

  “酒驾入刑”周年系列报道之一:在争议中前行

  5月1日,“醉驾入刑”刚好好实施了一年。

  在“醉驾入刑”一周年之际,人民网记者多方探访,发现在这一年里,社会风气、部分行业甚至司法程序都为这个“拘役1个月至6个月”的轻罪而悄然发生着变化。

  醉驾司机新趋势:白领少老板多

  “你承认酒后驾车吗?”4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提讯室,检察官王楠讯问一名酒后驾车的老板龚某。龚某自己经营一家颇有影响的传媒广告公司,当晚他开着价值91万的奔驰牌小轿车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拦截。“就一小杯芝华士,没想到算‘醉驾’。”穿着桔黄色号服的龚某已经没有了老板做派,他搔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着,“我手机里常年存着熟悉的代驾电话,就是那天没打通。”讯问很短暂只持续了十分钟,被带走前,龚某喃喃地说“公司得请个司机了。”根据案卷显示,龚某在《刑八》实施前就因酒后开车处理过,这次他不仅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而且还被吊销了驾驶执照,并且五年内禁驾。

  在龚某被带走之后,王楠检察官又相继讯问了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三个人都没有固定的职业——一名黑车司机,一名装修工人,一名在家照顾孩子的“妇男”。酒后开车的理由千奇百怪,装修工人哭诉“我没要到工资,心里烦,喝了两盅。”“妇男”也追悔莫及地说,“孩子作业完成得特别好,我一高兴就开了一瓶啤酒。”黑车司机自认技艺高超,而且酒量惊人,“我是七八两白酒的量,那天四瓶啤酒不算啥。谁知道就出事故了……”四个人都认罪,但都有理由和托辞,总结起来一句话“大意了”。

  王楠检察官介绍,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经侦办了150余起“涉嫌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全部起诉而且全部判刑。犯罪嫌疑人基本上100% 认罪。负责侦办此类案件的王楠检察官和白磊检察官介绍说,办案百余起,嫌疑人基本上全是“老板”和“自由职业者”,上班族凤毛麟角,公务员更是“百里挑一”。检察官白磊认为,《刑八》实施后,机关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都对自己的员工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醉驾入刑”的宣传。另一方面,这些人员被刑事处罚后,断送的是前途,所以不论单位还是自己“弦儿都绷得比较紧。”

  不仅北京市海淀区的检察官有这种感觉。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侦办此类案件的法官董宇介绍,从去年5月1日至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侦办了30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30犯罪嫌疑人中19人没有固定的工作,只有2人是有公职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显示,他们审判的70起案件中,进城打工的农民和本地工人占90%。法官告诉记者,业务生活相对单调,喜欢“酒桌文化”,而且这些人的文化水平基本上是中学毕业,对“醉驾入刑”也了解不深。

  司法程序新变化:量身打造“快审”程序

  记者在采访北京司法机关时得知,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时,公、检、法三家启动了“轻刑快审”程序。简单说来,就是在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一个月内走完侦查、起诉、一审程序。这样做的原因是,“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拘役“1至6个月”,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审判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待判决后,可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羁押时间超过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被“超期”羁押。

  “虽然醉驾是个轻罪,但我们工作量增加不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白磊介绍,办理危险驾驶罪,办案机关的期限都非常短,公安机关侦查十天,检察院起诉十天,法院十天就要出一审判决。白磊说,检察官需要到看守所见当事人,而看守所一般在郊区,如果犯罪嫌疑人身体不健康,还要送到专门的医院关押,而医院也在郊区。“我有时候一天需要开车150公里,只为讯问一名犯罪嫌疑人。因为此类案件送来就得办,没有时间拖延。如果是正常程序,有一个月的期限,我可以去一趟看守所见几个犯罪嫌疑人,唯独醉驾案件不能等,一天都不能拖。”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狄启骋庭长介绍,“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中唯一的最高刑为拘役的罪名,根据刑事诉讼法,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逮捕,只能刑事拘留。

  根据扬州中院的调研,全扬州市法院审理的70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均系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这样减少“羁押超期”的问题。扬州中院黄法官告诉记者,该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时,也采取的是简易程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适用简易程序,一个是这个罪名绝大多数嫌疑人都认罪,第二是审理期限也比较紧张。”

  行业新趋势:出租车行业更严 代驾更火

  据了解,“醉驾入刑”催火了代驾行业。合肥市首个酒后代驾联盟办公室的方主任介绍,2009年成立初期,他们只有5个代驾志愿者、2个酒店入盟。2010年新交通法出台,代驾业务量略有上升,每晚有20多起业务。“醉驾入刑是酒后代驾行业的转折点,业务量大大增加,现在每晚大约有50多起代驾业务。”方主任介绍,如今代驾联盟有近200家酒店入盟、35位代驾志愿者。

  记者也调查了北京的代驾市场。达易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位姓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道交法出台后,他们公司的代驾业务一度上升,在去年“醉驾入刑”后,代驾业务再度增加。“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代驾公司也在增加,已经开始了价格战,还有些没有注册公司的黑代驾。比如三里屯、工体附近,很多‘司机’站在街边拉客。”

  出租车行业也是“醉驾入刑”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行业。去年8月,一名出租车司机因酒后驾车被判刑4个月,经检测,被查处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337.8mg/100ml。结案后,审理此案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向该公司发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加强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录用人员时的审核工作。在接到司法建议后,该公司果然提高了对“醉驾入刑”的重视,迅速购置了一批酒精检测仪,安排专人到驾驶员聚集的区域“夜查”,还利用GPS交通安全实时监控预警系统,随时监控驾驶员的行车动态,对重点隐患较驶员实时定位跟踪。公司给法院的回函里写道:“希望公安和司法机关对酒后驾车肇事的违法人员,加大处理和处罚力度,对此类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和严重过失者,必须严肃处理,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重罚不足以树法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出租车公司都召集司机就“醉驾入刑”开过会,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公司规定,违章不仅要接受交通管理局的处罚,公司也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如果醉驾,“那彻底就不用干了。

  “醉驾入刑”期待新变化

  “这是个新罪名,我们也在探索其需要改进的地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狄启骋介绍,他认为现在“有关危险驾驶罪”法律还需明确几个问题。第一,“宿醉”算不算醉驾?“我们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就只认血液中酒精含量。有的司机是前一天晚上喝酒的,第二天早上,他个人认为已经没事儿了。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自己无法检测。这种情况下算不算‘故意’呢?该不该算犯罪?”第二,酒后驾驶电动车算不算“醉驾”?“这个在道交法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也不好掌握。”第三,停车场算不算道路?“我们碰上过因为在停车场里酒后挪车被查处的案件。嫌疑人感觉自己没有上路,不算‘醉驾’。这类案件还存在探讨的余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董宇法官建议,细化“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比如,法律以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作为一个量刑轻重的标准,再配合出事故等其他情节,将拘役1个月至6个月细化,这样有利于量刑标准化。让各个法院,各地法院的刑期判罚都在一个标准上。”

  扬州中院的法官认为,“酒驾入刑”还需建立打击醉驾工作的长效机制。刑法的威慑性不在于刑罚的严厉,而在于法网的严密。公安机关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查处力度。(记者 李婧)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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