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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012年05月07日 16: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据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女职工流产的,《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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