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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还赌债伪造姐姐家房产证办抵押贷款受审

2012年05月08日 15:3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年轻女子李某因赌债无力偿还,便与朋友商量,冒充她的姐姐姐夫,并伪造他们的房产证、身份证等,办理抵押贷款。今天上午,李某、阮某、苏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上午8点4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阮某、苏某等被带上法庭,三人当庭认罪,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指控,2008年9月至10月期间,李某因赌博欠下大量赌债,为偿还赌债,与阮某、苏某商量并伪造李某姐姐李某某、姐夫方某某的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然后由阮某、苏某分别冒充李某的姐姐和姐夫,以抵押借款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许某某的钱款。其中,李某、阮某参与骗取刘某、许某某钱款338400元,苏某参与骗取刘某、许某某钱款244400元。

  2008年11月,李某、阮某、苏某在刘某、许某某的催讨下,向其陆续归还了利息21600元。后,李某、阮某、苏某便逃匿,不再与刘某、许某某联系。2011年8月16日,李某在宁波市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8月30日,阮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9月7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阮某退出赃款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阮某、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中李某、阮某骗取他人人民币现金338400元,苏某骗取他人人民币现金244400元,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李某说,“当时,我欠别人钱,法律意识淡薄,以为不是犯法。” 据了解,2008年9月18日,李某、阮某、苏某找到刘某,阮、苏两人冒充李某的姐姐和姐夫,以他们名下的房产作抵押,与刘某签订了16万元的借款合同。

  李称,苏某拿走了大约8、9万元。后阮某的辩护律师出具了一份由李某写的声明,大意是李某拿走了钱款,若对方要求偿款由李某负责,与阮某、苏某无关。对此,李某表示,她是写过一份声明,但具体内容她已经记不清楚了,不知道这份声明是否为其所写。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还在审理中。(鲁岩 何芳芳)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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