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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司法介入湖南职称评审丑闻

2012年05月08日 16:27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即便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论,刘一兵之流亦已涉嫌犯罪,同时,鉴于可能牵涉到湖南省教育厅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甚至是窝案,无疑更应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查处,还学术一个公平的生态环境。

  5月4日,网曝湖南高校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身为评委的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在宾馆"开房收钱"。5日,湖南省教育厅回应:已终止刘一兵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进一步调查核实。(5月7日《新京报》)

  明规则不彰,则潜规则盛行,这是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一书中早已经揭出的。事实上,也并非没有制度建构,但制度就是失灵,得不到执行。湖南省高校职称评委管理程序就有规定,评审前限时(只限评委能按常规有时间到达评审所在地)抽取评委;同时还规定限制每个专家只能连续两年担任评委(即使连续三年被随机抽到名字,也必须退出),以评委的随机性、不确定性,来防范请托———递条子,送票子,走门子。

  但事实上呢,有的高校职称评委一干就是四五年。这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是脱不了干系的。而本属机密的评委名单的外泄,除了评委本人,教育厅也正是源头之一。更有知情人透露:教育主管部门处在食物链的上游———“最高层是教育厅负责拟定评委名单的人,他们从评委手里收钱;中层的是拥有评审通过权的评委们,他们从参评教师那里获得金钱;最底层的是参评教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

  目前,仍停留于对“有关情况正进一步调查核实”,但由于湖南省教育厅涉身其中,“自查自纠”何谈客观、独立、公正?对于刘一兵,也只是责成湖南警察学院成立调查小组,“对其涉嫌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彻查”,也还是脱不了“大事化小”之嫌。这些,都是远远不够的。正如学者易中天日前所称:“大学教授掌握很多公权力,对学生分数、毕业、考研等有极大影响力”;同理,职称评审中,评委们更是一言九鼎,掌握“生杀大权”,湖南省人事厅一名官员就说:“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不同职称的差别非常大,比如一个高级职称所带项目的经费随便就上百万,因此这种情况下要想‘搞定’评委自然付出的代价就高。”

  因此,吁请司法介入湖南职称评审丑闻。即便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论,刘一兵之流亦已涉嫌犯罪,依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0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理应将其行为“违纪违规”的定性,升格为涉嫌犯罪;同时,鉴于可能牵涉到湖南省教育厅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甚至是窝案,无疑更应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查处,还学术一个公平的生态环境。相关评论请扫描该魔扣。(于立生)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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