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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商业贿赂9大典型案例 贿赂形式隐蔽多样

2012年05月09日 08:50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8日,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了打击商业贿赂相关工作情况及九大典型案例。针对工程建设、采购销售、银行信贷、产权交易、资源开发以及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我省经侦部门全面开展了“打贿”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2011年,侦办案件150起,查处犯罪嫌疑人56人,涉案金额约365万元。2012年1至4月,侦办案件116起,查处犯罪嫌疑人93人,涉案金额达1004.35万元。

  当前商业贿赂的主要特点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何军威介绍,当前商业贿赂有以下特点:

  从受贿主体看,不论职级高低,只要手里有权或者处于一种优势地位,都可能成为索贿、受贿的便利条件。从行贿主体看,许多单位及个人已经把行贿作为获取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的常用手段,想方设法通过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作案手法看,商业贿赂形式日趋隐蔽、多样,手段不断变换。除了常见的“回扣”、“好处费”外,还有大量所谓“讲课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信息费、顾问费”等。从贿赂的内容看,不仅有现金、购物卡、奢侈品、汽车甚至住房,还有资助到外地及出国(境)旅游、赠送“干股”、假“投资”分红等等。从贿赂时间看,包括事前贿赂、事后贿赂,甚至承诺受贿人离职或退休后再取得贿赂等,逢年过节或受贿方婚丧嫁娶、过生日更是进行贿赂的“良机”。

  九大典型案例

  电力公司负责人平分供货商贿金

  2006年至2007年期间,南昌市某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电杆的过程中,宜春供货商李某先后5次送现金38000元给该公司负责采购的行政部副经理刘某。刘某将其中16000元分给了公司总经理钱某。在该公司采购电缆的过程中,供货商刘某某分两次送现金62600元给刘某。随后,刘某和钱某将这笔钱平分。

  2008年3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宣判,钱某和刘某的行为均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收买7名化验员,劣质石灰卖钢厂

  2008年至2010年1月,德安、新余、乐平的多家石灰生产厂商在向方大公司(原南钢公司)供应石灰粉业务中,为牟取利益最大化,各自通过各种手段接近犯罪嫌疑人李某、杜某、钟某、万某、谈某、赖某、安某,以请吃、请玩、请旅游及小恩小惠等方式进行笼络,直至赤裸裸的现金贿赂,并授意犯罪嫌疑人为其送检的石灰化验样提高元素品位。在供应商的贿赂驱使下,犯罪嫌疑人利用岗位之便,通过调换原始送检样包,或直接修改化验数据等弄虚作假手段,提高、调整化验数据,为供应商拔高石灰原料质量品质,使供应商获取非法利益。供应商自从在方大公司检测中心化验站“潜伏”了这些“尽职”的化验员后,他们供应给方大公司的石灰不合格的合格了,品质低的也高了,甚至一些品质低劣的“脚灰”、“石粉”摇身一变也能成为优质原料。不良供应商们俨然把这些犯罪嫌疑人当成了自家的编外员工,或以1000-2000元/月的“工资”形式,或以100元/车的“计件”形式给每人发放报酬。逢过年过节,每人还享受200-500元不等的“红包福利”。两年期间,李某、杜某、钟某、万某、谈某、赖某、安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以上方式共收受多家石灰供应商现金贿赂20余万元,其中个人少则近2万元,多则8万余元。

  村书记伙同村主任受贿57万余元

  2011年5月,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破获一起特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经查,2003年至2005年间,犯罪嫌疑人万小某利用其担任青山湖区某村委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该村主任万毛某将该村农民公寓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犯罪嫌疑人万亚某、万金某、万令某。在村农民公寓楼的建设工程筹建、施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万小某、万毛某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万亚某、万金某、万令某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及民工住所等方面提供便利,先后5次以收取“好处费”或“感谢费”的方式从万亚某、万金某处收取商业贿赂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

  为得好处费,酒店总经理力荐供应商

  2008年11月初,担任永修县某酒店总经理的林某在广东出差时结识了A公司代理商张某,张某向林某许诺如帮助他介绍业务就会给其好处费。回到永修不久,林某得知酒店需要采购一批门锁,遂向酒店法人代表戴某极力推荐张某代理的门锁。2008年12月1日,酒店与A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事后张某给了林某好处费5000元;2009年2月,酒店需要采购一扇旋转门,林某即代表酒店与武汉市B公司代理商李某洽谈买门事宜,在洽谈过程中李某承诺事成之后给林某好处费5000元,后林某代表酒店与B公司签订了购门合同,李某即通过银行将好处费5000元汇给了林某;2009年3月,酒店又需要采购一批给水设备,林某又代表酒店与上海C公司九江销售处代理商文某洽谈购买给水设备一事,在洽谈过程中双方敲定签订合同后给林某好处费1万元,2009年3月3日,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后文某如约将1万元好处费给了林某。

  永修县公安局于2009年7月接到酒店报案后,迅速立案开展侦查工作,于2009年8月17日在浙江省苍南县将涉嫌受贿的林某抓获归案。2009年11月,林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医药销售人员给医生回扣

  2012年3月,上饶市婺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范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经查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范某作为上饶医药公司负责婺源药品业务的工作人员,在供应婺源县人民医院、婺源县妇幼保健院药品过程中,向婺源县人民医院、婺源县妇幼保健院的医生行贿,共付给医生回扣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

  2012年3月,抚州市广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牛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并抓获该县某医院妇产科、皮肤科医生谢某、郑某、尹某、何某。经查明,2011年2月以来,牛某为了提高药品的销售量多赚钱,在其父亲的指导下,找到广昌县某医院上述四位医生,通过他们给患者开处方卖药。主要方法就是这四位医生开好处方指定患者到牛某挂靠的某药店买药,然后用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告诉牛某将有患者要来买哪些药。牛某根据患者买的药后再按售药价35%到50%的回扣给开药的医生,涉案金额10余万元。

  为盗船厂废钢行贿物管人员

  2006年下半年到案发以来,从事旧金属收购的梁某为了在某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做生意时得到照顾,先后给予物管人员宫某人民币13000元、给予物管人员严某人民币15000元,在严某、宫某的关照下,将位于803车间的部分废钢偷运出厂占为己有。

  2008年7月,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八戒王国”工程部长受贿91.7万

  2011年10月26日,有“八戒王国”之称的世界最大单体生猪养殖基地——江西中宝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造者之一,原江西中宝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史某,因在工程发包及监管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其任工程部负责人的便利条件以及其是原董事长付某的岳父兼管理公司事务的特殊身份,向工程承包人员索取贿赂累计达91.7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安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锒铛入狱。

  保险公司理赔员以“活动经费”索贿

  2008年3月,吴某得知其远房亲戚宁某正在办理其女儿的意外死亡保险理赔,便主动提出帮忙。后吴某找到宁都县人寿保险公司理赔员刘某,刘某在办理该理赔过程中利用理赔员职务之便,以疏通关系要活动经费为由向吴某索贿。吴某于2008年3月9日、3月13日、4月12日和4月19日分四次送给被告人刘某共计人民币16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退缴了所获全部赃款。

  2008年10月,宁都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为购承兑汇票,给财务主管好处费

  2010年12月10日,被告人王某、蔡某为帮他人购买承兑汇票并从中获利,遂联系时任江西省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的李某,要其开出承兑汇票,随后李某按要求出票,被告人王某、蔡某给李某“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

  2011年2月25日,被告人王某再次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出具承兑汇票,李某按要求出票后,被告人王某支付李某“好处费”人民币7万元。同年4月20日和26日,被告人王某和被告人蔡某被抓获归案。(信息日报 记者潘原/文)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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